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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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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江北鄞州不动产业务 本月16日起实行同城通办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周张琪)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从本月16日起,海曙、江北、鄞州以及高新区(贵驷街道除外)、东部新城、东钱湖的不动产业务将实行同城通办,和老百姓关联度大的“二手房交易”“抵押”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在上述区域范围内的通办点内办理。

    据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通办的不动产业务类型占不动产登记总业务量的六成以上。一是产权登记类:个人住宅(含车位、车库)成套商品房及存量房买卖、赠与的转移登记和因地址、姓名、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二是抵押登记类: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含车位、车库)成套商品房及存量房的抵押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三是档案查询业务:核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出具查询结果,因税款缴纳、银行贷款、人才补贴、限购证明等出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打印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登记簿或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标明解困房、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质房屋和民间借贷抵押业务的暂不能实现通办。此外,通办的业务申请人持有的权证须为不动产权证。

    据悉,此次共有4个通办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江北办理点、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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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