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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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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也是犯罪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路余 倪东海)“您家最近需要装修吗?我们的材料质量上乘、价格实惠。”每当家里在装修或者正打算装修时,总会“恰好”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让人不胜其扰。日前,慈溪法院审结几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再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敲响警钟。

    2015年,高某进入建材行业工作,担任某定制衣柜店的店长,负责拓展店里的业务。为了推销自家产品,高某找到了同是家装行业的戚某,从戚某那里免费要来了一份业主名单,上面详细记载有慈溪十余个中高档小区的业主个人信息,包括楼号、房间号、户型面积、联系方式等信息,有3000余条。

    “我需要做业绩,他给了我这份名单,我手上有的客户也可以介绍给他。”拿到业主信息后,高某“按图索骥”,有针对性地开展“扫楼”,发现有业主正在装修的,再根据名单上联系电话进行推销。

    而戚某手中的名单从哪里来?据戚某交代,为了开拓客源,他从多个渠道购买了慈溪本地多个住宅小区的业主个人信息,一方面用于电话推广自己公司的业务,另一方面将这些信息转卖并从中牟利。2013年至2016年,这条违法犯罪产业链涉及业主信息2万余条,涉及慈溪本地的住宅小区近40个。除了高某外,戚某还将这些信息或免费、或有偿地发送给其他9名建筑装饰行业从业者。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戚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违法所得3300元予以追缴,犯罪所用的电脑、手机均予没收。高某等10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据悉,在慈溪法院日前宣判的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涉案人员包括房地产销售、小区物业、建筑装饰行业从业者等。

    法官提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不可触碰法律的警戒线。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若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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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