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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下村走访监督。(徐丹 摄) |
本报记者 董小芳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法。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把稳中求进作为基本工作方针,坚持“稳”是基调、“进”是目的,既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又勇于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了我市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稳”是基调 反腐败没有休止符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叶继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7月12日市纪委发出的一则通报。 “2018年4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起,处理5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这是7月2日,市纪委对我市第二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的通报。 如此高频率、大力度的通报曝光,在我市已成常态。数据和案例背后,是我市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始终稳步前进的脚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稳中求进,‘稳’是‘进’的前提,只有‘稳’才能更好地‘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因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大局、把握大势,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落细“两个维护”。 “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海曙区白云街道、古林镇,江北区洪塘街道,鄞州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环境整治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对群众举报处理不够主动,普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前不久,针对媒体公开曝光的“垃圾围城”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查清责任,对29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政务记过8人、政务警告8人、诫勉10人。 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两个维护”上不含糊、不犹豫,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专项行动等的落实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监督提醒通知书517份,查处和问责142人,有力地保障了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我市探索实行“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在全市推行新提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有效传递压力,督促履责担当。自4月份实行以来,全市已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28人次。 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轮巡察发现的303个问题已有276个整改到位;积极推行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制度,向36家单位党委(党组)反馈问题152个,其中97个已经整改到位。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纪检讲坛”、“双基”培训、“点题”培训、挂职锻炼以及传帮带等活动,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注重刀刃向内,健全重点节点提醒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等内容机制。全市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件,立案1人,谈话函询15人,批评教育1人。 “求”是关键 勇于探索深化改革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稳中求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求”是关键,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才能永不停滞、不断前进。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办法、统筹监督力量、科学研判分析,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性和精准度。 勇于探索,深化“三转”是着力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纪委监委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理念,避免“开倒车”“乱开车”,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开展“谈话函询+核查”的工作模式,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85人,同比增长95.6%,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6.3%、21%、4.4%、8.3%。 勇于探索,组团作战是着力点。 市纪委监委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建立了“1+X”监督力量整合机制,充分统筹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监督力量。同时,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登记,定期研判、集体会商,着力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集中兵力、统一协作下,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37件次,立案878件。 勇于探索,科技助力是着力点。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推进“智慧纪检”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理念和先进信息化科学技术,强化纪检监察内外部信息数据的采集整合,建立干部廉政电子档案,着力实现对地区、单位和个人廉情状况精准“画像”,科学高效地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整片“森林”情况。据统计,目前已经与30余家单位建立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建立市管干部和市直单位、区县(市)中层干部廉政电子档案。上半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157件,其中市本级处置问题线索88件,同比分别上升86.9%和33.3%。 “进”是目标 积极作为提高质效 “进”是“稳”的动力,只有以坚不可摧的意志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与“效”,才能为“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积极作为,在建设“清廉宁波”上下功夫。 前不久,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等各个层面,广泛开展清风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市和区县(市)两级纪委监委共组织宣讲450余场次,全市5.1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接受学习教育。 这是我市“清廉宁波”建设的一角。建设“清廉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当好“清廉宁波”建设的主力军、参谋者、监督者,主动为党委出点子、提建议,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推动各级党组织担负起责任。同时,充分彰显宁波特色、宁波亮点,努力使清廉建设有宁波元素、显宁波印记。当然,“清廉宁波”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 积极作为,在正风肃纪反腐上下功夫。 从我市实际来看,高压之下,目前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漠视规矩,不收手、不收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要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基础上,持续保持高压强劲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3831次,发现问题2336起,处理干部1452名,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起,处理党员干部77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 积极作为,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 今年6月,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市印发了《宁波市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办法(试行)》,为全市村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内容则涵盖组织管理行为、村务管理行为、议事决策行为、社会秩序管理行为、勤政廉洁行为等五大方面。 除了“立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具体抓、及时抓,盯住群众反映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严整治、严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重推动、重督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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