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科研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将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优化整合科技领域人才计划,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不得将人才“帽子”同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 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是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建立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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