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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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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近3年 罚款翻了倍

象山一失信被执行人后悔不已

    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刘丹)前几天,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法制科冲进来一名中年人,满脸急切地说:“同志,我姓邓,前几年在菜市场旁边卖酒,被你们罚款了,但我没有缴清。现在想回老家,不料却买不了动车票,我今天一定缴清。”

    经查询,原来,邓某在2015年因销售劣质白酒被罚款1.2万元,但是经过催告,邓某一直没有缴纳罚款。2016年,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他依旧没有将罚款缴清,因此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并推送到了信用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如果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清罚款的,之后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由于已经超期缴纳罚款近3年,罚款已增加至2.4万元。邓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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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