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 言 7月30日10时至次日10时,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在淘宝上司法拍卖一支市场价为一元的黑色水笔。这支笔是该院在编号为(2017)皖0302执1177号之一执行中所得(8月1日新华网)。 其实,在淘宝上司法拍卖的,除了这支水笔之外,还有一包胖大海凉茶、一只出价0.7元的老古董BB机、一包瓜子等。 咱们先来算算这一支被拍卖的笔背后的司法成本——申请人申请立案、法院受理、分配到执行员手中、执行员去执行、制作扣押裁定、把水笔带回来、网上发布拍卖信息、与拍得人进行交接……大量的司法成本被浪费,最后仅仅是为一支一元的水笔! 也许有人会说,司法就是要不论成本地维护社会秩序,对于老赖就要一支笔也不放过。但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都摆脱不了成本核算问题,维护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培养合格的司法人员、必要的物质装备投入,哪一项不花钱? 现在各地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究其原因还不是投入不足?法院每审理一个案件、诉讼程序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物资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司法资源的短缺是不争的事实。 社会转型导致诉讼多发,但“诉讼爆炸”并非所有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和法治国家不可避免的宿命,很大程度上与一个国家的法律意识形态、对诉讼的态度、政策和制度设计有关。 比如过去我们倡导“一元诉讼”,认为这是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是公民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真是这样吗?这样的诉讼非但没有使司法形象更佳,反而形成了一种“无底洞”效应,刺激更多的轻率诉讼和滥诉行为。 基于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当事人为争一口气起诉要求赔偿一元钱,法院不能不立案,不能拒绝裁判,如果说这种浪费是“被动浪费”,但“一支笔拍卖”式的司法空转,显然就是在“主动浪费”了。在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环境下,各地法院把大量的人员抽调到执行机构搞执行,大家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再搞这样的“一支笔拍卖”就更不应该了。 那么,为什么要搞这样的拍卖?这些年,一些法院把“绩效考核”奉为圭臬,数字、期限、权重、比率、均衡度、满意度……考核数据越来越复杂。不可否认,科学的考核会促进审判业务发展,但是不科学的考核也会把工作逼到歧路上。“一支笔拍卖”可以实现网拍率数字光鲜,但这与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又有什么关系呢?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完成考核吗? 是该算一算“司法成本”这笔账了。绝对不会有任何一家拍卖机构去拍卖一支水笔,原因很简单,不划算。法院也应当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来验证成本投入与业务产出的平衡关系,这样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为何干、怎么干、干得好,而不是一味地为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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