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实习生赵培卿)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有力推进了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为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日前,市纪委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生态环保、“三改一拆”、“城乡争优”等重点工作领域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典型问题。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工作人员骆绍松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5月至2015年1月,骆绍松在担任奉化市矿管处处长期间未正确履职,在矿产资源监管工作中明知莼湖镇兴联村五岭土地存在非法采矿,仍违规作出采矿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后,又未落实监管职责,没有对蒋某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拖欠的规费。骆绍松因未正确履职、未落实监管职责,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蒋某某拖欠规费追缴到位。 海曙区高桥镇长乐村农业管理负责人倪建海等3名责任人员在“城乡争优”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8年6月,海曙区高桥镇长乐村兴乐佳苑东北侧一块建设用地上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置,被宁波电视台《第一聚焦》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倪建海作为高桥镇长乐村农业管理负责人,未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履职,未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桥镇长乐村村委会委员、村治保主任陆国平工作疏忽,巡查监管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被诫勉谈话;高桥镇副镇长严邵辉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该地块垃圾已全部清理。 宁海县环保局宁北环保所所长麻昌昶等6名责任人员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8年6月,宁海县科技园区内3家企业超标准排放污染物,且由于园区污水管道破损导致部分污水排入颜公河,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县环保局宁北环保所所长麻昌昶对3家非法排污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受到记过处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成辉日常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受到警告处分;县科技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张学斌不重视园区日常管理,导致园区管道破损后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颜公河,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受到记过处分;县科技园区管委会建设科负责人林良波,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才军分别受到书面诫勉处理;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哲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涉事企业受到严格处罚,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余姚市梨洲街道副主任杨建苗、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在“三改一拆”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6月,余姚市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村民朱某某未经审批擅自拆除梨洲街道最良村最良路28号地块上的原有厂房,违法建造别墅。同年7月至10月,梨洲街道副主任杨建苗、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获悉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阻止,致使同年10月底,该地块6幢违建别墅结顶。2018年5月,该违建别墅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杨建苗、符旭东因在“三改一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作风懈怠,对违法建筑处置不力,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该处违法建筑已依法全部拆除。 通报指出,以上4起问题,有的是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有的是政治站位不高,推进“城乡争优”攻坚不力,环境整治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在贯彻落实“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情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些问题,暴露出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中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情况。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强化政治担当,既要勇于冲锋在前当好“领头雁”,又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本地区本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盯紧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严肃问责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尤其是存在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形人员,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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