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前两天,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金兴盛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在甬检查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市领导翁鲁敏、许亚南陪同检查或座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宁波市地震监测中心、北仑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等,并听取了市政府、北仑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关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强化地震灾害防御,抓实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全面提升全市防御灾害能力。“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市建成了“一个中心、四大台网”组成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一个中心”即宁波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四大台网”即测震、前兆、强震、形变四类监测台网。全市建成地震台站15个,观测测项25个,基本满足“一县一台站”的要求。全市拥有避灾安置场所2000多个,一镇一中心,一村一点,保障城乡全覆盖。宁波连续十几年获得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先进称号。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宁波市要再接再厉,结合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薄弱环节,深入贯彻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要切实提高对防震减灾重要性的认识,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完善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要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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