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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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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确保 公共设施“长期有用”

    牧 野

    近日,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留言说,重庆市为提升城市品位,为市民提供方便,在不少公共场所新建了一批直饮水供应点,希望宁波也能在街头、广场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场所早日设立直饮水供应点。

    其实,早在10年前,宁波就曾在中山广场、天一广场等多个公共场所建过类似设施,并受到了公众的称赞。但之后,由于场地改造、设施损坏等原因,不少直饮水供应点或被移走或无法使用成摆设,未曾恢复,成为一种遗憾。

    从直饮水供应点的建与废这件事,笔者想到一个与城市治理有关的建议:一项城市公共设施是否需要建立、建立后如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应有一个相对严密的先期调查,同时确定一个可以执行的标准,对设立条件、设立规模、管理方法等作出必要的规定。就像直饮水供应点,并非只是一些标志性场所的附属设施,实际上是一种小型的民生项目,一旦设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就应同时启动,从而确保其能够长期正常地运转。

    城市治理是一项复杂工作,但如果制订了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并认真按照规范去做,就可基本保证不偏离方向,让城市变得更有生机和活力。从这个角度而言,城市治理最可怕的是“即兴发挥”,就是忽然想到要做一件事,就马上做了,但在“即兴发挥”之后,再没了之前的热情,原本一项很有意义的“发挥”,反而可能变成治理水平欠缺的案例。

    因此,笔者认为,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宁波不但需要建立直饮水供应点这样的设施,更要有确保这类设施正常运转的制度,以使其能够长期惠及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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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