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茶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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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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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唯其疾之忧”的一个例解

    宋志坚            

    孔子论“孝”,有许多流传千年的名言,大都很精辟,后人也往往依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与体验,作出各种解释。

    孟武伯问孝之时,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就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说,父母爱子,唯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为人之子,当体贴父母之心,以自珍自爱自重为孝;另一种说,除了不得已使父母以其疾为忧,为人之子,当以不使父母因其他事尤其是因其陷于不义而忧为孝。这两种说法,窃以为均言之成理,可为世人戒。读《资治通鉴·汉纪十九》,看到有关河南太守严延年的记载,却使我对上述第二种解释,增添了具体可感的认识。

    严延年为官自大,视法律为儿戏,随意曲解,随手拿捏,“众人所谓当死者一朝出之,所谓当生者诡杀之,吏民莫能测其意深浅”。此公杀人如麻,河南号曰“屠伯”。那一年,其母从东海郡来洛阳看望他,准备与他一起进行腊祭,目睹这位人称“屠伯”的儿子之“阴鸷酷烈”,便闭门不见。严延年摘下帽子,在门外叩头许久,其母方才见他并予以严厉谴责:“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腊祭完毕,回老家之前又告诫严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一年后,严延年被其母不幸而言中,被其下属之府丞上奏十条罪状(该府丞上奏后即“饮药自杀,以明不欺”),所奏之事查实后,这位“屠伯”即被押送闹市当众处死。

    严延年使其母不能“唯其疾之忧”,其不孝至甚。老年丧子,乃人生三大不幸之一。对父母而言,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严延年之老母临别之时,丢下一句“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然而,严延年偏偏让他的老母承受了这种苦痛。他或许也曾供养老母锦衣玉食,但这能称之为孝吗?

    严延年之死,并不是为国捐躯,死得壮烈,虽死犹荣;也非遭人陷害,或被人出卖,死得冤屈;他是因为“阴鸷酷烈”而招来杀身之祸的。不但使其母蒙羞受辱,感到无脸见人——虽“东海莫不贤智其母”,其母也不会以此为荣——而且遗臭万年,辱没祖宗,尽管他也曾身居高位,亦曾“光耀门庭”,这能称之为孝吗?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与严延年不能使其母“唯其疾之忧”之“不孝”相比,“无后”之“不孝”,兴许还得退居其次。像严延年这样的不孝之子古今皆有,仅从“孝”的角度看,当今为官一方之人,也当心有所畏,正当使用、自觉约束手中的权力,从而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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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