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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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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宁波23人被终生禁驾

超过六成是因交通肇事逃逸

    本报讯(记者刘挺 王晓峰)机动车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昨天,记者从宁波交管部门了解到,去年7月份至今,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931人。其中,有23人被终生禁驾。

    这23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中,从性别来看,大部分为男性,女性仅1名;从年龄来看,30岁以下的有14名,平均年龄不到26岁,其中,最小的19岁,最大的68岁,50岁以下的占比82.60%;从驾龄来看,驾龄最长的8年,最短的1年,其中,驾龄4年(含)以下的有8个,驾龄5年(含)以上的有11个;从禁驾原因来看,超过六成是由于交通肇事逃逸。

    据了解,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是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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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