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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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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栅洁在纪念宁波人大立法三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不断增创法治建设新优势

许安标李卫宁余红艺等出席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实习生徐丹青)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在纪念宁波人大立法三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拉高标杆、对标争先,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增创法治建设新优势,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卫宁分别在会上致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勇、项秉炎、陈勇等出席会议。

    自1988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截至今年6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18件,废止34件,现行有效84件。

    郑栅洁在充分肯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30年立法工作成效后指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在传承中提升、在改革中发展。一要坚守“大原则”,确保方向正确。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依法立法,使一切立法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使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符合上位法规定。二要彰显“宁波味”,确保特色鲜明。要聚焦发展问题、改革命题、时代课题推进立法实践,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自主性、先行性立法,使地方立法富有创造性和生命力。三要增强实效性,确保务实管用。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第一追求,做到指向精准、内容精细、程序精确,立有用之法、管用之法,真正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要强化执行力,确保落地实施。要加强立法评估、法律监督和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地方立法的“后半篇文章”,使地方性法规切实发挥作用。同时,要完善市委领导立法的体制,健全市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发挥市政府及其部门的协同作用,拓宽社会各方依法有序参与的渠道,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立法质量。

    余红艺指出,要突出政治性,把“党领导立法”贯彻得更加坚定、更加自觉、更加全面。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要突出创制性,切实体现地方立法的时代特征、宁波特色。制定出符合宁波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法规制度供给。要突出实效性,确保法规有效管用、落地生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全流程,确保法规深入人心、发挥长效。

    市领导施惠芳、傅祖民、翁鲁敏、王建社、俞雷、卞吉安、叶正波及周招社、戎雪海、王霞惠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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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