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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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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对“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在6月25日至27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及市政府关于2017年节能降耗工作情况、2017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城区河道治理工作、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等九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各司法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功能,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一致,维权成本过高、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偏弱,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不够紧密,专业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各行政和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努力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显著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

    ——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加强司法大数据的研究应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对大量的民事侵权案件和行政违法案件,要加强分析研究,对“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案件中的相关犯罪行为,不能只停留在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上,要及时予以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有效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建好用好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认真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经验,充分发挥其辐射宁波、温州、绍兴、台州、舟山五市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审判功能,为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促进提升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影响力。

    ——重视人才培养,增强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造就一批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司法人才。有计划地从立法工作者、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知识产权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激发知识产权司法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案件数量多少、增长趋势、难易程度等,动态调整知识产权办案人员,努力化解“人少案多”矛盾,提升司法效率。

    ——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犯罪涉案财物“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制度,实现涉案财物的依法存放、依法管理。

    关于2017年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实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1%,降幅比2016年扩大3.9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4.5%,增幅比2016年缩小3.3个百分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按照当前我市产业结构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预计很难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严峻。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聚焦产业升级,加快绿色发展。一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创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新动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积极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努力化解产能过剩行业,建立各种有效机制,倒逼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三是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推动绿色产品拓展市场,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机制,促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

    ——着眼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大力推行节能生产。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的要求,推进能源的梯级利用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利用。二是加大科技攻关。跟踪国内外节能降耗技术攻关新成果,集中财力支持企业开展自主针对性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节能技术。三是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工业固废无害化、高值化利用为目标,重点支持和推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能源“双控”,科学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结合各区县(市)现有产业特点、能源利用状况、区域发展规划、环境质量现状和生态容量承载等要素,建立科学的层级指标体系,将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主导责任,健全评价指标,落实考核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增强工作合力。三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扩大监控范围,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能氛围。要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绿色节能观念深入人心。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电器”,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美丽宁波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关于2017年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大类40个具体问题,总体整改落实情况较好。同时,大家也指出,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督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相关制度尚不够完善,“屡审屡犯”问题时有发生。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要更加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标出红线、划好底线、明确时限,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审计法、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法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逐条紧盯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整改问题清单“销号制”,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区分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需要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协调解决的,要加强统筹协调,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有力推动整改进程;对个别长期未整改到位的,应明确整改期限,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采取回收资金等相应处置措施。针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问题处理情况,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强化整改结果运用,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布和运用力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机制,继续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绩效考核、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特别是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以及政府性债务、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审计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加强分类研究处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

关于城区河道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实施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河道排蓄洪能力有所提升,河道水质有所改善,河岸环境有所改观,城区河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市河道治理总体稳中向好,但成效不稳,还存在着河道水质反弹压力大、河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滞后、河道水源补充严重不足、河道治理“重厂轻网”“重建轻管”等困难和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严格实施“涉水”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执行排水许可管理制度,依法防止未经达标处理直排水体行为,积极防范外源污染。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河道治理规划体系,科学修编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合理制订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年度建设计划,探索制订河道治理标准化技术指南,切实提升行政监管和行业指导能力。

——不断完善河道治理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建成区、工作统一协调、部门权责明晰、治理标准明确、财权事权相适应的河道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区河道目录制度,有效发挥宁波河道App、“河长制”指挥系统功能,加快解决城市建成区范围扩大与城市河道范围相对较小的现实矛盾。强化顶层设计、城乡统筹、协同推进,优化布局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升级建设力度,实现“厂网有效衔接”。

——深入推进截污纳管建设管理精细化。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布局,重视支管末端管网建设,消除区域间不同管道衔接不畅等现象,扫除管网规划盲区。继续深化清查地下管网工作,不断健全地下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地下管网管理机制。重点聚焦社区、单位等地下二、三级支管排摸,着力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同时,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又好又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坚持提高效率与保证质量两手抓,强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区开发、棚户区改造、路网改造等城市更新,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保质保量完成市人代会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年度推进任务。

——着力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规模。推动实施再生水输送、活化、涵养等工程性措施,进一步拓展再生水回用河道规模,解决河网补水紧缺难题,提高河道环境自净能力。

——切实加强科学治水、生态治水。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文监测和城区河道水质检测,重视初期雨水污染防治研究,从严监控重点排水户出水水质。科学布局蓄洪区、泄洪区,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河流的自然形态和自然属性,进一步健全河道日常疏浚机制,提升河网水面率和水容量。

关于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加速推进消化利用了一大批“供而未用”土地,为顺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打下了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我市土地“供需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深化土地依法利用管理的挑战仍然不小。对照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不够有力,土地用途管制实施不够协调,“供而未用”土地和闲置、荒芜土地处理不够到位,土地监督检查机制运行不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果不优等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严格实施《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健全严密的监管和公开的“供而未用”土地监督体系。完善国土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土地管理责任共同体,加强部门工作协同,探索建立行政监管与司法处置衔接机制,依法严格做好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工作。深化土地利用管理特别是“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情况的数据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动态督查机制建设。

——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注重将“需求引导供给”转变为“供给引导需求”,合理控制用地的总量、结构和节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防止“圈地屯地”,加强土地弹性出让工作。

——强化规划刚性意识,深化“多规合一”。提高全市各项规划融合度,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保障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完善土地调查。进一步摸清收储地块地上地下情况和周边配套建设情况,做实“净地”要求,并严格执行土地“净地”出让规定。不断规范并完善地块收储、出让、利用等信息数据,建立违反“净地”出让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土地法治教育。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强化土地利用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化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依法行政示范诚信守法,形成与时代发展、法律规定、改革要求、人民期盼高度契合的国土资源法治文化。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一些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职能不清晰、落实责任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够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不够,公众认知度较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守法用法的思维和能力不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差,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和一线员工岗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等。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政府规章体系,针对重点行业、关键环节、新兴领域和当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中一些不健全、不完善、不适应的方面,抓紧研究修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和职工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坚持对症施策,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项研究、逐项解决。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低小散”区块进行调查摸底,纳入重点监管、培训、考核范围。对化工行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尽早研究,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对出租公寓、城中村、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等人员密度高、公共危害大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对集卡车辆挂靠经营、危险源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从实际出发制定整改计划,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杜绝隐患。对有限空间作业,要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对民用、工程领域等升降特种设备,要实施专项排查,及时落实维修、改造、更新等措施。

——坚持治本溯源,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准入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定期排查,牢牢盯紧危化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增加排查强度和频次,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淘汰落后产能,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坚决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低小散”企业。

——坚持齐抓共管,分级分类压实责任。以贯彻新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切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厘清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把责任传导到各级各部门、生产企业和一线员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规行为,以刚性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群防群治,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合力创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同“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强化各层各级协同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自有追溯体系,并纳入相关部门追溯平台。打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强化信息交换与共享,逐步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共享平台。

——优化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空间布局。从加强综合性业态发展、有利于集中检测和统一监管出发,进一步优化我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蔬菜、水产品、果品、粮油等各类食品业态的综合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统筹强化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协调管理,实现各级、各部门和各环节检验检测的合理分工、集中调配和资源共享。以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利用。

——切实保障优质食品供应。针对我市食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加快建设市外供应基地,与优质肉菜等食品供应产区签订合作协议,并探索建立外来食品准入制度。更加重视市内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三小一摊”的监管。加快制定《宁波市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规范质量标准,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示范小作坊培育建设力度,推进小作坊示范加工园区创建。加快制定《宁波市小餐饮管理制度》,加大对规模化、集约化餐饮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并推广早餐集中配送模式。

——升级网络订餐的监管模式。深入实施“数字监管”,做好网络订餐智能化监管系统的应用、升级和完善工作,打造网络订餐平台2.0版本,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抓取到的消费评价深度分析,实现规范管理与违规执法的无缝对接。

——加强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的监管。开展一次性包装餐具盒专项整治,加强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查采购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索证索票要求是否到位,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市场。加快制定《宁波市农村家宴市场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分批改造、提升农村家宴厨房等配套设施。今年改造提升35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

——强化基层网格化队伍建设。市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建设的规范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和激励力度,量化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公众知晓度。统筹利用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食品安全市民直通车”等多种载体和活动,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增强公众体验感、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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