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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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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河道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上接第2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实施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河道排蓄洪能力有所提升,河道水质有所改善,河岸环境有所改观,城区河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市河道治理总体稳中向好,但成效不稳,还存在着河道水质反弹压力大、河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滞后、河道水源补充严重不足、河道治理“重厂轻网”“重建轻管”等困难和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严格实施“涉水”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执行排水许可管理制度,依法防止未经达标处理直排水体行为,积极防范外源污染。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河道治理规划体系,科学修编城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合理制订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年度建设计划,探索制订河道治理标准化技术指南,切实提升行政监管和行业指导能力。

    ——不断完善河道治理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建成区、工作统一协调、部门权责明晰、治理标准明确、财权事权相适应的河道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区河道目录制度,有效发挥宁波河道App、“河长制”指挥系统功能,加快解决城市建成区范围扩大与城市河道范围相对较小的现实矛盾。强化顶层设计、城乡统筹、协同推进,优化布局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升级建设力度,实现“厂网有效衔接”。

    ——深入推进截污纳管建设管理精细化。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布局,重视支管末端管网建设,消除区域间不同管道衔接不畅等现象,扫除管网规划盲区。继续深化清查地下管网工作,不断健全地下管网基础数据,完善地下管网管理机制。重点聚焦社区、单位等地下二、三级支管排摸,着力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同时,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又好又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坚持提高效率与保证质量两手抓,强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区开发、棚户区改造、路网改造等城市更新,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保质保量完成市人代会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年度推进任务。

    ——着力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规模。推动实施再生水输送、活化、涵养等工程性措施,进一步拓展再生水回用河道规模,解决河网补水紧缺难题,提高河道环境自净能力。

    ——切实加强科学治水、生态治水。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文监测和城区河道水质检测,重视初期雨水污染防治研究,从严监控重点排水户出水水质。科学布局蓄洪区、泄洪区,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河流的自然形态和自然属性,进一步健全河道日常疏浚机制,提升河网水面率和水容量。

    关于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加速推进消化利用了一大批“供而未用”土地,为顺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打下了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我市土地“供需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深化土地依法利用管理的挑战仍然不小。对照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不够有力,土地用途管制实施不够协调,“供而未用”土地和闲置、荒芜土地处理不够到位,土地监督检查机制运行不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果不优等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严格实施《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健全严密的监管和公开的“供而未用”土地监督体系。完善国土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土地管理责任共同体,加强部门工作协同,探索建立行政监管与司法处置衔接机制,依法严格做好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工作。深化土地利用管理特别是“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情况的数据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动态督查机制建设。

    ——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注重将“需求引导供给”转变为“供给引导需求”,合理控制用地的总量、结构和节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防止“圈地屯地”,加强土地弹性出让工作。

    ——强化规划刚性意识,深化“多规合一”。提高全市各项规划融合度,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保障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完善土地调查。进一步摸清收储地块地上地下情况和周边配套建设情况,做实“净地”要求,并严格执行土地“净地”出让规定。不断规范并完善地块收储、出让、利用等信息数据,建立违反“净地”出让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土地法治教育。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强化土地利用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化国土资源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依法行政示范诚信守法,形成与时代发展、法律规定、改革要求、人民期盼高度契合的国土资源法治文化。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一些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职能不清晰、落实责任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够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不够,公众认知度较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守法用法的思维和能力不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差,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和一线员工岗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等。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依法治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政府规章体系,针对重点行业、关键环节、新兴领域和当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中一些不健全、不完善、不适应的方面,抓紧研究修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和职工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坚持对症施策,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项研究、逐项解决。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低小散”区块进行调查摸底,纳入重点监管、培训、考核范围。对化工行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尽早研究,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对出租公寓、城中村、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等人员密度高、公共危害大的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对集卡车辆挂靠经营、危险源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从实际出发制定整改计划,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杜绝隐患。对有限空间作业,要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对民用、工程领域等升降特种设备,要实施专项排查,及时落实维修、改造、更新等措施。

    ——坚持治本溯源,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准入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定期排查,牢牢盯紧危化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增加排查强度和频次,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淘汰落后产能,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坚决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低小散”企业。

    ——坚持齐抓共管,分级分类压实责任。以贯彻新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契机,切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厘清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把责任传导到各级各部门、生产企业和一线员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规行为,以刚性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群防群治,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合力创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同“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强化各层各级协同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自有追溯体系,并纳入相关部门追溯平台。打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强化信息交换与共享,逐步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共享平台。

    ——优化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空间布局。从加强综合性业态发展、有利于集中检测和统一监管出发,进一步优化我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蔬菜、水产品、果品、粮油等各类食品业态的综合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统筹强化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协调管理,实现各级、各部门和各环节检验检测的合理分工、集中调配和资源共享。以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利用。

    ——切实保障优质食品供应。针对我市食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加快建设市外供应基地,与优质肉菜等食品供应产区签订合作协议,并探索建立外来食品准入制度。更加重视市内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三小一摊”的监管。加快制定《宁波市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规范质量标准,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示范小作坊培育建设力度,推进小作坊示范加工园区创建。加快制定《宁波市小餐饮管理制度》,加大对规模化、集约化餐饮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并推广早餐集中配送模式。

    ——升级网络订餐的监管模式。深入实施“数字监管”,做好网络订餐智能化监管系统的应用、升级和完善工作,打造网络订餐平台2.0版本,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抓取到的消费评价深度分析,实现规范管理与违规执法的无缝对接。

    ——加强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的监管。开展一次性包装餐具盒专项整治,加强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查采购一次性包装餐具盒索证索票要求是否到位,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宴市场。加快制定《宁波市农村家宴市场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分批改造、提升农村家宴厨房等配套设施。今年改造提升35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

    ——强化基层网格化队伍建设。市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建设的规范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和激励力度,量化工作职责和考核细则,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公众知晓度。统筹利用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食品安全市民直通车”等多种载体和活动,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增强公众体验感、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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