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区划调整需要,自2017年11月6日零时起,有关部门将原江东区范围内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两个行政审批事项和原江东区已领证排水许可户管理档案移交至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海曙区、江北区范围内上述两个行政审批事项和海曙区、江北区已领证排水许可户管理档案分别移交给海曙区、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本级负责重点排水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和“六横六纵”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5月7日,我市公布《2018年度宁波市排水水质检测机构信息库入库名录》和《2018年度宁波市排水管道检测机构信息库入库名录》,库内分别有9家、57家服务机构。两大信息库的建立,为我市到2020年实现“排水许可”全面覆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王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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