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郁诗怡)针对困难职工子女,市总工会近日启动本年度“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行动。据悉,这两项工作已经连续开展24年。 据了解,今年的助学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具体对象包括全市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和全市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困难的大专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 其中,助学帮扶包括“文意助学”“工会助学”,就业帮扶则以提供免费职介和生活补贴为主要方式。 “文意助学”面向2018年通过浙江省普通高考考上第二段线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区县(市)级(含)以上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计划资助新生10名,每学年给予5000元。 “工会助学”则面向于2018年7月30日前,在市总本级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且原则上就读于宁波大市范围内中小学(包括民工子弟学校)或考入(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大专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全国级建档的每人3000元、省级建档的每人2500元、市级建档的每人2000元。“中小学生助学”,小学和初中每人500元,中职和普高每人1000元,各区县(市)助学标准按照各地助学文件执行。 “就业帮扶”面向市产业工会和园区总工会所属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中就业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市总将给予免费职业介绍或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的帮扶。生活补贴发放至其就业时止,不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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