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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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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等审计报告显示

促进国家增收节支11.69亿元 核减投资额32.05亿元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实习生徐丹青)昨日上午,2017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计报告显示,2017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340个单位,促进国家增收节支11.69亿元,核减投资额32.05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6项。

    据报告,市审计局分别从市级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及产业基金等方面进行审计,分门别类逐项指出存在的问题。如从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收入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扶持资金管理使用不严、预算管理有薄弱环节等问题。抽查发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国有全资企业113家,其中有盈利的63家,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方面,发现“重大项目实施三年滚动计划”存在项目编报不规范问题,余姚等区县(市)2017年上报的三年滚动计划未达到项目总数、总投资、完成计划数不减少的工作要求,部分已取消或竣工项目未及时进行替换或增补。

    在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方面,发现医保定点药店药品溢价率较高。抽查10种同时在公立医院和定点药店销售的药品,发现药店医保结算价格最高溢价率达218.4%。海曙、鄞州等地部分保障对象在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发生变化后,仍享受保障性住房和货币补贴,其中468户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保障房,63户违规领取货币补贴298.53万元。

    市审计局在对15个部门(单位)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有些部门(单位)仍存在履职尽责不力、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如有的单位2016年两项会议支出39万元无费用明细,有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项目结余及房租等收入656万元,有的单位项目资金结余2289万元。

    市审计局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个别工程概算约束力不强、招标不规范、实施进度滞后、变更不规范、未按图施工等问题。如环城南路快速路改造项目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27.2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超过概算4.34亿元;“五路四桥”项目东外环路(南外环路—北外环路)设计等53个单项合同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发包,涉及合同金额765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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