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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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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意识是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的基础

    黄明朗

    前段时间,一位游客来信对宁波发展建言献策,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随后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城市精细化管理整治行动。舆论对此反应热烈,好评如潮。

    这封游客来信为什么引起这么大反响?有市民认为,此信能发挥良好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找对了事”,这位游客是个有心人,绝非走马观花,而是深度游,才有如此真知灼见。二是“说对了话”,写信前做了大量功课,态度诚恳,言之有据,切中肯綮。三是“送对了人”,诚如网友所说,他之所以写信,是因为“凝结着对党委政府的信任,至少是希望自己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关注和重视”,决不会白费功夫。笔者以为,这些观点虽不尽准确,但也不无道理。

    毛主席曾经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既然“谁向我们指出都行”,还用分本地人、外地人么?既然“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所提意见正确就行,何须斟字酌句?信写好向负责部门一发就行,又何必选择对象呢?

    当然,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据《半月谈》日前披露,设立意见箱原是一些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征询公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在部分地区,意见箱已成摆设,鲜有人投放意见,一些网上意见箱也形同虚设。是群众没意见吗?不是,是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出现了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来自基层和群众的声音,有的充耳不闻、束之高阁,有的反唇相讥、恶语相向,有的百般刁难、伺机报复,致使意见箱陷入“部门假装征求意见,群众假装没有意见”的恶性循环,导致领导干部闭目塞听,给工作造成损失。

    再看宁波,实事求是地说,游客所提意见中,旧城改造、改变背街小巷市容市貌等,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需要长远规划、逐步实施。但小区内部设施破旧,拆迁地块未采取防尘除尘措施,菜市场周边环境欠佳等,过去曾不时见诸报端,也在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若管理者都能从善如流采取措施,本可立竿见影,何必非要惊动市委领导才着手解决呢?这岂不证明,意见一旦“送错人”,就可能“明珠暗投”吗?鉴于对相同的意见建议,不同的人往往作出不同的解读和处理,在“三对”之中,更应重视“人”的因素,以使每个公职人员都能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群众意见高度重视。

    培养宗旨意识。山东烟台一位女士为给母亲办残疾证,折腾了七八天也没有拿到评残表,一怒之下发视频举报居委会工作人员,但遭到“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了”的回怼。这话反映了工作人员的真实心态,他之所以不理不睬,因为对方是寻常百姓。寻常百姓“太厉害”,就冒犯了其尊严,挑战了其权威!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是有关人员宗旨意识淡薄,考虑问题不在于其是否有利于人民,而在于是否有利于自己。因此,必须加强宗旨意识教育,使公职人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

    提高工作水平。听取、收集、处理群众意见是个“技术活”。一些接地气的基层干部注意入乡随俗,在饭桌、炕头通过拉家常就能听到大量群众心声。但有些同志下车伊始就端着架子,拿腔拿调地去“征求”意见,往往只能听到表面的、零碎的意见,甚至是牢骚怪话。这些同志必须摒弃居高临下的态度,进行角色转换,虚怀若谷地融入群众。即使群众的意见“错误”,也要区别对待、换位思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善于“披沙拣金”,从中发现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实行严肃问责。日前,江苏邳州市食安办发出一份带有指令性内容的信件,要求市民在上级询问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时,回答“满意或非常满意”。试问,这样的民意调查里有民意吗?无独有偶,江苏启东和海门、陕西贞元镇、北京豆各庄乡也曾发生过群众“被满意”的事。对这类败坏党风,违背真实民意,导致基层情况“失真”,影响决策科学性的人,必须坚决问责,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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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