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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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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新增企业和车辆

我市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张燕 通讯员余明霞 储鹏飞)从今天起,市交通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共享单车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等突出问题。

    目前,全市约有32万辆共享单车,城管部门为此设置了11450处停放点,同时对违规停放车辆加大整治力度,在中心城区已清理共享单车4.5万辆。然而,部分不规范管理和使用的行为仍在影响着城市文明。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控制共享单车的发展规模,进一步明确管控措施,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新增共享单车企业和车辆,对未申领非机动车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包括仅有白色防盗号牌的车辆),在9月15日前由所属企业全部自行清理。

    针对共享单车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影响市容市貌、行人通行安全等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及时处置违停车辆,对于处置不及时的车辆,相关部门将予以拖离,并对责任企业依法处理,持续形成严查严管态势。在整治过程中,重点查处共享单车的骑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违规载人,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高架路行驶,逆向行驶,以及12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整治行动还倡导市民有序停放、文明骑行,鼓励医院、学校、机关、小区、商业地产等产权单位内的物业管理机构,根据实际制定管理范围内的共享单车管理措施,禁止共享单车进入的,应在周边区域设置停放区域,准许共享单车进入的,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停放区域。

    昨天下午,三部门联合约谈了共享单车和电单车企业,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服务,加强车辆清理。接下来,我市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一方面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同时加快建设宁波市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形成行业数据资源池,为行业监管提供动态信息化支撑,提高行业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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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