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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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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省级以上改革试点情况(五)

    91.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试点目标任务:通过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城市货运集疏运中心建设、运输服务信息共享建设、综合运输组织模式建设、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建设、综合运输服务标准建设等6大示范任务创建,推进基础设施、运输组织、综合管理等一体化,打造“衔接顺畅、服务优质、支撑有力、管理规范”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增强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主要进展情况:1.加强规划引导,编制试点实施方案。2.大力推进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48个重点支撑项目中,已经完成44个,完成率91.7%。3.健全综合运输网络,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密度达到416.8公里/百平方公里,城市客运枢纽平均步行换乘时间7分钟左右,开通了6条“空巴联运”专线。4.推进联运服务提质增效,“宁波通”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达到390万人,全市无车承运试点企业6家,海铁联运年均增长40%以上。

    下步改革安排:1.加快推进栎社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宁南贸易物流园区等客货运枢纽建设。2.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工作对接,及时跟进了解验收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提升评价指标体系。3.开展宁波市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三年创建评估验收工作,及时做好查漏补缺,提炼示范创建亮点和经验,形成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92.国家物流平台宁波综合试验区试点

    牵头单位:市交通委

    试点目标任务:推进建设运营和示范推广机制创新、建设电子商务类应用示范平台、建设电子政务类物流信息平台、提升行业服务类项目服务水平、建立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标准和数据共享目录、探索平台可持续发展模式等六方面任务,实现示范区内政府、行业、企业等各主体以及区域外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互联共享进一步深化,构筑“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体系。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建设运营和推广机制,系统搭建道路物流公共服务、江海联运服务平台,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化水平。2.构建国家物流平台互联共建体系,包括航运物流平台、道路物流平台与国家物流平台互联,国家物流平台与企业ERP系统互联改造等,实现了国家物流平台标准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基于国家物流平台的交换,提升了国家物流平台的数据服务。3.建设行业服务类项目,打造集装箱堆场公共提箱预约平台,会同宁波舟山港大力推进集装箱业务全流程无纸化。

    下步改革安排:1.完成集装箱堆场重箱预约提箱系统与国家平台互联,扩大集装箱提箱预约系统应用范围。2.完成宁波空港跨境物流及宁波机场货站系统与国家平台互联。3.升级“两客一危”管理监控平台,将全市128家“两客一危”企业监控现场视频接入全市管理监控平台,实现基于电子路单、车辆GPS信息等的智能监管。

    93.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

    牵头单位:市人防办

    试点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有利于人防工程建设、平时开发利用、日常维护管理及战时防护效能发挥的人防工程产权制度,完善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着力破解因人防工程产权不清导致的重建轻管、维护管理责任缺失、使用权益纷争等一系列问题。

    主要进展情况:1.深化改革试点研究和谋划,开展人防工程产权制度试点课题研究,7月底完成了全大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并在省试点初步方案的框架下形成宁波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初步思路。2.优化调整试点方案,积极对接省级人防工程产权改革方案,待省深改办批准后作相应修改、调整。

    下步改革安排:2018年底完善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确定试点区县(市)。2019年形成试点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在选定的区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安排需根据省试点方案和工作进度作相应调整。建立人防、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物价、城管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改革试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4.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试点目标任务:在试点期间内,推进一批可持续、可示范、可推广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力求破解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难题。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新途径,形成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顺畅、修缮技术完善、利用方式合理、资金来源多元、管理制度健全的历史建筑保护良好局面。

    主要进展情况:1.梳理全市第一批、第二批历史建筑的基本信息,陆续开展历史建筑入库工作;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编制,制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2.开展历史建筑流转暂行办法,对历史建筑的消防审批进行对接,开展2015年至2017年历史建筑修缮的技术评估,创新历史建筑修缮模式。3.完成我市16个试点项目中13个试点项目的保护利用。

    下步改革安排:1.完成本年度历史建筑的公布任务,继续推进历史建筑的信息入库工作。2.完成宁波市第一批、第二批,各区县(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编制工作。3.推进历史建筑流转办法的发文,落实历史建筑管理机制。4.总结推广历史建筑修缮模式。

    95.城市设计试点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试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和实施的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确保城市设计成果精准落地。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当前我市规划建设的特色和重点,编制一批高水平的城市设计成果,体现保护自然山水环境,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展现城市特色的工作要求。

    主要进展情况:1.完善规划精细化管理机制,构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管理制度体系。2.深化完善城市设计各项技术标准,制订城市设计、街道设计等技术导则。3.推进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小浃江都市田园休闲区、西塘河两岸等重点试点区块规划设计,抓紧推进后塘河沿线、东渡路商业街区微改造、鼓楼街道15分钟社区生活圈、江北核心区槐树路地块、江东庆安东侧地段等区块规划设计。

    下步改革安排:1.出台《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设计的法定化要求。2.完成城市设计技术标准制订,全面完成《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宁波市街道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3.全面完成试点期限内的各项城市设计编制任务。

    96.第二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试点目标任务:在5年时间内,以“修复自然生态、传承历史文脉、增强城市活力、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系统实施“重塑水乡魅力、完善绿地系统、展示老城历史、保护名镇名村、塑造特色空间、整治主要干道、构建社区生活圈、倡导慢行慢游”八大行动,建立“城市双修”长效机制,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在2年试点期间内,重点实施一批示范样板项目,专项突破、试点带动、整体提升。

    主要进展情况:1.试点获批后,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与督促推进全市“城市设计”与“城市双修”。2.制订《宁波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城市双修”八大行动,确定2年试点期的项目库和项目计划,排定了每个项目的时间表和责任表。3.完成东钱湖鄞东南沿山干河生态带、慈城新城生态区海绵化改造工程等部分项目,东钱湖环湖自行车道、东部生态走廊等项目已完成阶段性工作。

    下步改革安排:重点推进“城市双修”项目建设落地,按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推动项目早出成效,打造一流的城市品质。通过更多项目的跟进实施,使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的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97.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试点目标任务:海曙区、鄞州区每年新增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不低于50万平方米,其他区县(市)不低于30万平方米。2018年至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不低于650万平方米,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交付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主要进展情况:今年已列入改革试点的海曙区、江北区6个小区项目已完成立项,将于8月底或9月上旬正式开工。海曙区试点项目已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下步改革安排:1.按照住建部要求于11月底完成列入试点计划的6个小区的改造任务。2.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试点,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由政府主导向业主主导转变。3.制订出台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资金补助与共同缔造绩效挂钩。4.制订出台《宁波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建设指南》。5.探索制订出台《宁波市优化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环节和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98.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试点目标任务:2018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审批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6月底,打造出“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到2019年底,总结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优化。

    主要进展情况:1.建立健全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讨论会,逐一明确改革举措、任务分解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工任务及完成时间。2.建立追溯回查机制,依托政务网对已审批事项清单逐一进行比对梳理。3.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管理系统的前期技术对接。

    下步改革安排: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联络员制度,召开全市审批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制定监督、考核、宣传等相关配套制度方案。2.建立月度工作通报制度,强化部门沟通,确保各项责任分解落实。3.在事项清单梳理确认基础上与市府电子政务办对接,先行对施工许可阶段审批管理事项进行整合、梳理和完善,逐步建立精简、高效、便捷的审批管理系统。

    99.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试点目标任务:通过培育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逐步推动第三方教育评估行业标准的形成与市场的成熟。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向社会推出委托评估项目清单;第三方评估机构经过资质认定进入评估市场,参与项目招投标;梳理各个涉教部门权责,发挥各政府部门工作合力,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表彰,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晰政府业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业务职责与权限,每年向社会推出委托评估项目清单,第三方评估机构经过资质认定参与项目招投标。2.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组建专门研发团队,反复研究、论证、试评估,确保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群众性和可操作性。3.健全廉政监督体系,梳理形成“涉教部门权力清单”“涉教部门责任清单”。

    下步改革安排:1.打通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推动政府、评估学校、社会其他团体捐助。2.明确管办评三者的职责定位。3.打造专业的评估专家队伍,遴选优秀的评估专家,建立常规的专家培训和评价机制。4.加强大数据在评估中的应用,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质量。5.发布涉教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清理各类“进校园”活动长效机制。

    100.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试点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成3个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园;建成15个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立健全校地共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办学的机制;建成市级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对接地方行业产业的10个市级试点特色学院、10个市级产业学院和10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校地合作共建机制,打造宁海机电学院、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北仑科技创新中心、杭州湾新区建设汽车学院、象山影视学院等合作共建项目,实现区县(市)合作办学全覆盖。2.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与市商务委等部门合作成立电子商务、旅游等8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成立跨境电商、家政等7个“三位一体”(即行业指导委员会、教育联盟、产教合作联盟)行业学院,建设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等11个特色学院。3.推进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成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6个。4.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成长通道。

    下步改革安排:1.深化校地共建体制,制订《关于加快引进名校名院名所名人的若干意见》,发挥区县(市)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性,大力引进名校名院名所。2.强化行业指导办学,筹建宁波市智能制造行业指导委员会和全国智能制造产教联盟。3.推进16个市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4.引导各校重点建设一批支撑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提升服务产业能力。5.实施高校办学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引导高校提高人才培养和企业、社会需求的吻合度。6.指导11个高校实施“十三五”宁波市高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试点。

    101.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试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区县(市)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推进教育公平;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主要进展情况:在全市全面推行“县管校聘”制度,除涉及区划调整县域外,均已出台实施意见,优化试点实施方案,并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

    下步改革安排:加强海曙、鄞州“县管校聘”推进和其他区县(市)“县管校聘”完成情况的指导和督促,了解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方案。开展市直属学校“县管校聘”调研,计划于年底前出台实施意见。

    102.第一批省级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试点目标任务:基本构建有序就医秩序,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推进,深化医保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全民医保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智慧健康服务特色鲜明,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到2020年智慧医院覆盖80%的三级公立医院。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形成,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

    主要进展情况:1.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实现全市范围内职工医保待遇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统一;建设“智慧医保”监管系统,医保监管覆盖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签约医生。2.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已组建6个城市医联体,28个县域医联体,1个远程医疗协作网、新生儿科、糖尿病等5个专科联盟。3.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全国首创“云医院”,获“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电子卫生类别大奖和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目前,已共建远程医疗服务中心44个、基层云诊室273家、专病专科云诊室32个。

    下步改革安排:1.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底前,在各区县(市)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2.健全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制定不同层次、类别的家庭医生个性化精准型签约服务包。2018年底,全市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人数在80万以上。3.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宁波市第一医院等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4.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底,完成2018年十大改善医疗服务项目的各项指标任务。

    103.国家分级诊疗试点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试点目标任务:完善财政投入、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差别化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到2020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达7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在6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在90%以上。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医联体体系,以市李惠利医院等6家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联合组建6个医联体,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区县(市)的全覆盖、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乡镇(街道)全覆盖。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推进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药物匹配度,方便基层配药。2.在余姚市、宁海县、镇海区等区县(市)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余姚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创新做法得到省委书记车俊批示肯定。3.创新组建专科服务联盟,部分专科联盟将专科优势覆盖到浙东乃至全省。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7月份,全市已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456个,参与签约临床医生3848人,重点人群新签约58.3万人。

    下步改革安排:1.开展中心城区医联体和“双下沉、两提升”专项考核,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年底前,在各区县(市)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3.健全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制定不同层次、类别的家庭医生个性化精准型签约服务包。2018年底,全市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人数在80万以上。

    104.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试点目标任务: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统筹推进医疗价格、药品采购、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改革。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深化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主要进展情况:1.建立医用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三步评审法”,被誉为“宁波规则”。2.启动首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调整项目528项。3.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将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日间手术病种等纳入试点,试点病种扩大到131种。4.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区域导诊服务、推行免密快捷支付和“先诊疗、后付费”的信用支付服务,优化了群众就医体验。

    下步改革安排:1.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底前,在各区县(市)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2.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宁波市第一医院等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3.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底,完成2018年十大改善医疗服务项目的各项指标任务。

    105.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试点目标任务:通过推进健康政策融合,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2020年率先建成全国健康城市试点示范市。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健康城市工作体系,印发《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成立市健康办,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宁波建设。2.健全健康宁波建设制度体系,编制健康宁波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十大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健康宁波建设路径。3.全面完善健康卫生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打造家庭医生服务品牌,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人均60元,全市14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开展了签约服务。

    下步改革安排:1.建立国内外合作共建机制,利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政策研究机构、城市规划机构等资源,成立健康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多元化合作。2.创新健康城市建设策略、方法、模式,重点培育一批健康区县、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挖掘和推广典型经验。3.加强重点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强化督导评估检查。

    106.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试点目标任务:1.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产品供给。2.拓展文化消费领域,丰富文化消费业态。3.实施“文化+”计划,拓展文化消费空间。4.搭建文化消费平台,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消费扶持政策。

    主要进展情况:1.建立健全试点推进体系,出台宁波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500万元的文化消费专项资金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2.积极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举办文化消费宁波论坛、宁波特色文博会,借力消博会等大型展会平台,做好文化消费品展示和展销,形成了“从整合到融合的市场导向型”文化消费试点模式。今年6月,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奖励计划名单,在全国45个试点城市中位列第一档,也是浙江唯一获奖城市。

    下步改革安排:举办2018宁波市文化消费季活动,设立演出、娱乐、电影、文化旅游等文化消费板块,发放惠民文化消费券,开展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等工作,进一步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提炼完善文化消费试点模式。

    107.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试点目标任务: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总结推广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以及各地的典型经验,到2020年,全市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教育资源融通共享,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基本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主要进展情况:1.加强教育立法,颁布施行《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健全后续教育平台体系,目前,已有市级社区大学1所,10个区县(市)都已建立社区学院,112个街道和2684个社区分别建立成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和市民(村民)学校,构建起市、县、镇、村四个层级和学校、行业、社区、网络四个维度的社区教育体系,为市民进行终身学习提供了重要平台。3.大力推进教育品牌建设,海曙、鄞州、慈溪、北仑成功创建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江北、镇海已成功创建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下步改革安排:1.继续推动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服务重点人群、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深入实施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持续提高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108.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试点目标任务:探索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进一步整合共享市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全面提升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更好地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率先实现住院市域内就诊率90%,门诊基层就诊率65%,向下转诊人数同比增长20%以上。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集约管理机制,实现医共体内部设备、耗材、采购、床位等统筹管理、资源共享。2.提升基础医疗功能,推动人员、管理、考核、待遇、责任“五下沉”,目前,已成立组团配置医疗专家组22个,牵头医院专家每月平均到基层坐诊175次。3.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制定双向转诊实施办法,创新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基本作业清单”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疾病种类目录”清单制度,打造差别化特色小院,实现差异化、联动化共建。4.完善政策体系,实行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综合付费办法,建立医共体建设发展奖励“资金池”,构建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薪酬体系。相关做法得到省委书记车俊批示肯定。

    下步改革安排:1.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全面落实省试点工作方案中“三统一、三统筹、三强化”规定动作,创新实施具有我市特色的“促进四个均衡化、推行四个一体化”8项重点任务,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2.完善县域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域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

    109.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试点目标任务:依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情、文化品位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承传播与合理利用。

    主要进展情况:1.创新构建博物馆馆企合作共建机制,组织举办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开发馆舍建筑类、馆藏器物类、地域文化类、特别展览类等文创产品近50种,实现销售收入100多万元。2.健全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形成自主研发、特色定制、品牌合作授权等全链条创新体系,阅读本套装书衣结构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宁波美术馆以本馆建筑设计为元素,开发出文房文具系列文创产品10余种,销售收入近10万元。

    下步改革安排:进一步提炼开发元素,对本馆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整理,挑选出新的代表性元素,拓展产品系列。进一步创新开发模式,开展馆际、馆校、馆企合作,合理利用双方资源,最大限度地进行文创产品开发。

    110.浙江省“红十字强基工程”试点

    牵头单位:鄞州区、余姚市人民政府(鄞州区、余姚市红十字会)

    试点目标任务:到2022年,鄞州区全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建会率在95%以上,学校红十字会建会率在90%以上;余姚市打造100个规范管理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形象好的“三好”红十字基层组织。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红十字会发展制度体系,鄞州区专门制定了网格化管理意见,在各镇(街道)确定一个社区(村)开展红十字网格化管理试点;余姚市构建“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事项清单,建立“三好”基层红十字组织评估标准体系。2.优化改进红十字会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化人道筹资救助机制,专业化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合作化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和红十字宣传传播联动机制等4项长效机制。3.健全组织体系,余姚市组建4个工作委员会,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红十字组织,村(社)红十字服务站全覆盖。

    下步改革安排:鄞州区将建立全区信息化管理平台、理清基层组织工作现状,以红十字工作网格化管理、红十字服务站(博爱家园)建设和基层组织规范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试点任务有序开展。余姚市将重点探索在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基层组织,同时,增强人道服务能力,扩大组织社会影响。

    111.浙江省规范会员管理试点

    牵头单位:鄞州区、余姚市人民政府(鄞州区、余姚市红十字会)

    试点目标任务:健全会员信息管理数据库,规范会员管理,壮大会员队伍。创新会员服务载体,充分发挥会员作用,切实增强会员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充分提升红十字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履行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职能。

    主要进展情况:1.打造信息化管理数据库系统,鄞州区已完成基层会员基本情况调查和会员资料系统录入,剔除了长期未参加红十字活动、未尽会员义务或无法联系的会员,全面分析会员退出原因,优化会员队伍结构。2.健全会员管理制度,余姚市出台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分步推进会员登记和收费试点。3.创新会员活动载体,余姚市上下联动开展“我是红十字人”宣誓活动,增强会员归属感。

    下步改革安排:鄞州区将以红十字工作网格化管理、红十字服务站(博爱家园)建设和基层组织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会员主体作用,激发组织活力,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余姚市将继续推进会员登记和收费试点工作,利用服务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增强会员服务能力。

    112.浙江省“三长”工作省级试点

    牵头单位:余姚市人民政府(余姚市科协)

    试点目标任务:探索吸收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进入科协领导机构,发挥以“三长”为代表的“关键人物”在市科协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形成新时代基层科协有效联系服务卫生、教育、农业、企业等各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助力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经验模式。

    主要进展情况:1.制定开展“三长”工作省级试点实施意见,确定梁弄镇和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作为余姚“三长”试点单位。2.召开“三长”试点推进会,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余姚市“三长”试点工作先后在浙江省科协“三长”座谈会上做典型发言,作为中国科协选取的3个县级市科协之一,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十届中国科协年会“3+1”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做经验介绍。

    下步改革安排:1.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主管职能部门对“三长”工作的支持。2.做好“三长”增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市科协、乡镇街道科协、村(社区)科普协会“三长”的吸纳增补工作。3.搭建三长“微行动”和三长“微联盟”等履职平台,切实发挥“三长”作用。4.建立“三长”联系、举荐、表彰和宣传制度,为“三长”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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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