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智博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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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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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峰会宁波共识

    共识之一:中国欧盟领导人多次会晤发布的联合声明、中欧双方公布的城镇化伙伴关系宣言、中欧政府间其他各类政策框架,为中欧开展绿色智慧城市合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共识之二: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立足以人为本。将针对欧盟各有关参与城市、中国各类型城市与园区、小镇,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与合作模式,为参与城市与企业带来效率提升和绿色低碳效应,为当地市民带来生活品质的改进。

    共识之三: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合作,倡导开放合作包容。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法国展望与创新基金会是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及系列活动的联合发起机构,未来将吸引更多的伙伴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建设创新的平台、开放的平台、共享的平台。

    共识之四: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合作,注重示范引领。合作各方将创造条件,探索建设中欧绿色和智慧示范城市、示范小镇、示范社区,不断推广优秀实践和成功经验,扩大合作成果。

    共识之五: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合作,强调技术支撑。合作各方将以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峰会为平台,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和智慧技术的合作交流。特别重视新型生态环保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共识之六: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合作,致力模式创新。合作各方将探索通过项目规划、人才培训、专业咨询、吸引投资、设立基金平台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地。

    共识之七: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合作,追求高效行动。将推动中欧建立合作联络的协调机构、开发用于项目交流的网络平台,制定3年及更远期的行动计划,形成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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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