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岑瑾 吴姗珊)钓鱼竿和盗窃,听起来似乎“八竿子也打不着”,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却是“赚钱”的“秘密武器”。日前,在慈溪务工的朱某就因此进了牢房。 朱某是外地人,在宁波务工。看着自己口袋空空,他一直想赚点外快。有一天,他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里有用钓鱼竿行窃的桥段,于是便去渔具店购买了钓鱼竿。 今年6月的一天凌晨,朱某头戴鸭舌帽、脸蒙黑纱布、手拿钓鱼竿,骑着自行车到慈溪某村找机会。突然,他发现一间居民出租房的窗户露了一条缝,便蹑手蹑脚来到窗边,双手轻轻推开窗户。用手电筒照了一会儿,朱某发现熟睡的主人将裤子放在床边。于是他伸长钓鱼竿,将裤子钓出了窗户。用手一摸,里面竟然有一沓钱。颇有些欣喜的朱某又去寻找下一家。如此这般,一晚上朱某竟“钓”到了6000余元现金。 案发第二天,被害人察觉家中失窃,便去查看住房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朱某的行踪。案件告破,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朱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日前,朱某因犯盗窃罪被慈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来宁波的气温还比较高,不少居民在夜间有开窗通风的习惯。殊不知,夜深人静,又开着窗户,给了居心叵测者以可乘之机。盗贼凭借一根钓鱼竿,便可将手机、钱包、衣服等物品‘钓’为己有。”检察官提醒,居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一楼的住户,切记睡前关好门窗,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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