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石龙洪 赵博)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应询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公布后,受到广大台湾同胞普遍欢迎和肯定,各方反响热烈。据不完全统计,到9月10日止,短短10天已有超过2.2万名台胞申领了居住证。这充分说明,这是一项真正造福于民、广受台胞欢迎的好政策。 关于居住证和台胞证关系、居住证跨省使用的权益享受等问题,安峰山应询表示,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台胞证是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证件。居住证与台胞证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证件,居住证并不取代台胞证。居住证启用后,不会影响台胞证原有功能,也不会影响台胞此前凭台胞证所享有权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台胞返台后再回大陆居住地或迁居,其证件仍然有效。居住证承载的由国家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大陆各地都可享受,不会因地域问题受影响,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则需按各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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