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月月抽奖,一等奖总是“0”

市场监管部门揭开“套路抽奖”猫腻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琪妍 严海)网络抽奖是目前许多电商用来吸引顾客消费的促销手段,但很多网购达人很纳闷:为何中的是店铺满减优惠券,一等奖却总是“绝缘”?究竟是自己“脸黑”,还是别有内情?昨天上午,象山市场监管部门用一起案例,向记者揭开了个中“猫腻”。

    丹西市场监管所近日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辖区某母婴电商天猫店设置的抽奖活动没有注明奖项概率、奖金金额和兑奖条件等信息,违反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该电商实体店进行调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浏览了抽奖页面,发现虽然对抽奖信息有明确描述,但抽奖活动存在问题。该店采用的是一款名为抽奖精灵的软件。登录软件后,执法人员发现商家自5月起,每个月都举办类似的抽奖活动,每次抽奖的奖项、概率可以自由设置,但从未有人中过一等奖。

    执法人员仔细调查后台数据后,店主坦承抽奖活动设置了三类“内定结果”:对消费赠送的抽奖概率设置为一等奖0%,二等奖2%,三等奖4%,四等奖2%,五等奖4%,六等奖0%,七等奖88%;浏览商品的中奖概率为0%;关注(收藏)店铺的中奖概率为七等奖100%。也就是说,无论中的是这三类抽奖的哪一类,一等奖永远也不会有人拿到。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违反者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此,象山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电商、网络经营者要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抽奖促销活动,“套路抽奖”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