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9月18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居民自治真正转起来

    居民自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在我国城市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实现形式,现实中社区存在行政化色彩过重、治理多元参与机制不健全等现象,导致总体成效不明显。当前,城市社区在治理违建、安全、环境、群租、不文明养犬等诸多问题时,尤其需要更有效的破解手段。

    镇海通过6年多探索实践,培育创新了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小区居民自治互助站,较好地解决了难题,让居民自治真正转了起来。镇海的做法至少有三点启示:

    一是居民自治要坚持“家门口”原则。这是居民自治能否进行的前提条件。现有的社区设置地域范围比较大,人口多。居民之间并不熟知,利益关联度不大,居民自治难以落实。镇海对此采取划小自治单元办法,把居民自治选择在居民小区,通过建立自治互助站,找到了有效的实现形式。

    二是要坚持党组织在居民自治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推进居民自治的政治保障。居民自治涉及方方面面,镇海一大创新亮点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社区中党员的带头作用。同时在运作机制上实行互助站与业主委员会一体化运行,确保了自治互助组织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要以满足居民需求、解决各种难题为导向。这是推进居民自治的关键。居民自治互助站以服务为本,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场地众筹、资金众筹,还实现小区事务“众议”,公益服务“众行”,挖掘居民自治潜能,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场所议事,使居民自治功能看得见、能落地。

    总之,居民自治的实现形式,需要各地从实际出发,加以创新,加以丰富,真正使社区治理走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轨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