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九洲 两个月前,暂住在东钱湖的徐岩女士,写了一封感谢信给东钱湖派出所。信很简短,内容是感谢窗口民警在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在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民警不但没有直接拒绝,反而想方设法,忙前忙后,帮助她解决了孩子入学问题(9月12日《宁波日报》)。 对于徐女士的诉求,窗口民警有两种选择,一是受理,二是拒绝。拒绝看起来不近人情,但属于公事公办,徐女士也无话可说。只不过,她肯定要多跑一次甚至多次,而且人生地不熟,跑来跑去还不一定能办成事。补不齐手续,就办不成户口迁移,办不了户口,孩子上学就成问题。 窗口民警没有拒绝,而是选择了受理,通过情况汇报、实地调查等一系列“规定动作”,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这种创新有效的举措,跑出了工作效率,跑出了服务质量,让人看到的是宁愿自己多跑路、也要让市民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众所周知,窗口办事人员的行为、能力和态度,直接影响办事群众需求的实现。在为东钱湖派出所窗口民警点赞的同时,也应看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而有些服务窗口,还存有这样那样的“短板”。 比如,有些窗口办事人员不愿接受“容缺受理”,遇到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仍然要求开这个证明、补那个材料,从不考虑有些证明是否可以替代,有些材料是否一定需要。再比如,有些办事机构的部门领导,只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遵守这个制度那个规定,不检视本部门某些流程、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群众手续不齐,有时也说明有些规定本身多余,群众补办有困难。政府部门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可有可无的规定应精简。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最多跑一次”,既是作风改进,更是理念提升。徐女士的诉求,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倒逼服务窗口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窗口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直接体现在窗口,这就需要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牢固确立“小窗口、大服务”的理念,用行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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