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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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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保险小知识须留意

    ■1、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费。

    ■2、保险期间和缴费期间区别大

    保险期间也称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时间。缴费期间也称缴费期限,是保险合同载明的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对一份保险合同而言,保险期间和缴费期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尤其是对长期寿险而言,保险期间往往比缴费期间要长。

    ■3、保险费忘交莫要慌

    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应及时缴纳续期保险费,如果忘了缴费,首先应该检查一下是否在宽限期之内。宽限期是指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的30日内,或超过约定期限的60日内。如果仍在宽限期之内,消费者应迅速缴纳保费;如果超过了宽限期,该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办理保险复效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如自中止之日起满2年未能达成协议的,保单永久失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用好人身保险拿到合同“犹豫期”

    人身保险合同拿到后,要仔细核对保费、交费年期、交费频次、保障期限等是否正确;再次仔细阅读条款,了解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了解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和相关权益;分红险需了解保单红利的不确定性;万能险需了解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的扣除,并清楚收益的不确定性,同时要注意其他保险合同上注明的事项。

    如果发现保单条款内容与保险计划书或销售人员介绍不符,或经冷静考虑不愿意购买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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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