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陈琼)记者近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部署,为方便广大患者就医,10月1日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等20家三级医院将试点开展择期手术预住院,手术患者住院前相关门诊费将纳入住院医保结算。 择期手术预住院,即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择期手术(含日间手术)治疗的患者,由于床位紧张等原因,先进行正式住院前的必要检查和处置,术前准备完毕后,根据床位情况安排正式入院。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措将缩短患者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 与此同时,我市在全市三级医院推广日间手术服务,日间手术在此基础上,按照诊疗计划在1天(24小时)内入、出院和完成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择期手术预住院在全市三级医院先行试点,且上年度住院床位使用率不低于95%(开展日间手术的,不作床位使用率要求)。先行试点的20家医院分别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113医院、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鄞州人民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余姚市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奉化区中医医院、慈溪市妇幼保健院、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第六医院、宁波市眼科医院、明州医院。 据介绍,患者经主治医生出具住院通知书后,自愿选择并签订预住院知情同意书,办理医保预住院登记手续并缴纳预付金。预住院期间患者暂按门诊管理,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管理。 按规定,择期手术预住院患者准备时间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报医院管理科室核准后延迟到5天,院方应及时安排已办理预住院患者入院。预住院期间医院不得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等)住院相关费用。 超出预住院准备时间退出预住院的,其间费用纳入医保门诊费用结算。已签订预住院告知书,但因各种原因未行手术,挂账的相关费用重新按门诊医保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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