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廉政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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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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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不是 违纪违法的“护身符”

    “我19岁参加工作,从一名司机做起,在城管整整干了11年。虽然我不是正式在编职工,但每当和大家说起我在城管工作的时候,内心总是无比自豪,所以即使我后来多次考虑过要离开这个岗位,我始终都没有离开这里。现在却因为违法犯罪不得不离开,我内心无比后悔、惭愧。”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霞浦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管员张力对自己贪污受贿的事实深感后悔。

    2017年上半年,霞浦街道纪工委根据群众举报,通过大量的调查和外围取证,查实 2010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间,张力利用其负责管辖区域内违法建筑、非法占地、渣土清运、矿产资源盗挖等巡查、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或索取现金共计112500元及“中华”香烟共计15条。

    对这份工作,张力曾非常珍惜,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从一名司机慢慢做到霞浦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新浦片的组长。获得领导信任,有了一点小权力后,一些不该有的贪念便开始滋生。

    一开始,他只是收点海鲜、土特产等小东西;时间长了,胆子也渐渐大了,他开始以帮忙办事要打点关系为名收受现金。最后,他甚至主动开口向别人要钱,手中的权力完全成了捞钱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张力始终认为自己只是个编外人员,“小弄弄”没关系,于是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017年7月,北仑区监委将张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8月,张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案件启示:

    编外人员虽然没有编制,但是他们同样掌握着公权力。过去,很多编外人员认为自己不受约束,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很多党纪党规管不了自己,所以对自己要求不严,甚至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党中央拿出了前所未有的力度,正风肃纪,扩大了监察对象范围,对一切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为的就是让公权力不被滥用,为的就是让人民群众的办事环境更加优质,为的就是让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浓浓的“获得感”。利剑高悬,每名公权力行使者都应该心怀敬畏,对党纪党规敬畏,对公权力敬畏,对人民群众敬畏,这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董小芳 李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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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