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接了1573单,累计缴纳3696元的保障费,却只有1万元赔偿。近日,某网约车平台代驾司机王灿在湖南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后,其家属发现,该平台此前承诺的最高12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缩水”成了1万元。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工人数约为7000万,到2020年,这一数字预计超过1亿,其中全职人员约为2000万人(9月25日《工人日报》)。 代驾司机王灿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全国约7000万网约工群体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很多人看来,网约工是一种不错的职业,平均收入水平不低,经常传出外卖小哥月入万元的新闻,而且工作时间自由,不用朝九晚五。但是,这只是他们职业的一面,另一面则是职业的危险程度高,同时缺乏必要的劳动保障,也鲜有普通上班族拥有的“五险一金”,更没有加班费、双休日的说法,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交通意外、劳动损伤,也很难得到互联网平台的保障。用一些网约工自己的话说,目前他们是“社保福利无人管,抽成罚款不手软”。 随着这一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其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劳动纠纷也越来越多,说明对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不能再继续忽视甚至是无视下去了。为此,曾有喜欢较真同时权利意识也较强的网约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结果被仲裁部门驳回了诉求。因为在劳动仲裁部门看来,平台与网约工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以网约车司机为例,他有选择做或者不做这项业务的自由,两者只是一种简单的合作关系,或者他们是一种临时性的或者较为松散的约定关系,并不具备劳动关系中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特征。 这就把全国数千万网约工置于一种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是他们对自身合法权利的诉求,另一方面则是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他们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规定过于模糊。这就意味着,网约工一旦出现工伤意外,其保障几乎处于裸奔状态。网约工跟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缺乏操作指引,网络平台为了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就会有意识地不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有意识地把风险转嫁给网约工。 问题怎么解决?如何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消除法律上的模糊地带,成为网约工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关键。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职工,已呈现社会化趋势。如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网约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以此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避免更多“王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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