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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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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化、项目化、具体化

我市“八廉”并举打造清廉机关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披着合法的外衣就能遮羞?集体研究就可以法不责众?没直接收钱就不算犯罪?”日前,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在市检察院开讲。这样不时咬耳扯袖“树廉气”的场景,是我市市直机关打造清廉机关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助推清廉宁波建设,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牵头,在机关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八廉”工作法探索实践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所谓“八廉”工作法,即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细化分解为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树廉气”、加强廉政提醒谈话“敲廉钟”、定期分析研判“掌廉情”、参与部门重要工作“献廉策”、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记廉账”、开展作风效能检查“督廉政”、履行纪律审查职责“执廉剑”、依纪依规处理违纪党员“肃廉纪”八个方面,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化、项目化、具体化。

    在“八廉”工作法的框架下,各市直机关积极深入探索实践,解决了一批工作难题,提炼了一批可借鉴、可操作的经验做法。如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建设国企清廉目标,通过构建国企清廉教育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畴等办法,用硬指标推动国企清廉教育“虚功实做”;市国土资源局党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巡察工作办法,探索形成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的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便于全面及时掌握廉情动态;市口岸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市检察院上半年共受理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信访线索5件,其中初步核实1件,谈话函询4件,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相关人员。

    “八廉”并举,市直机关党员守纪守法意识普遍增强,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始终不减,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也更加有力。据统计,市直98个机关部门(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共成立作风效能督查小组320余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1300余次,以口头教育、告诫谈话、内部通报批评等方式教育处理500余人次。近年来,市直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105人,纠正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正确、不到位案例15例,追缴违规取酬、责令补发酬金共计7.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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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