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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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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督查民事执行工作

攻坚“执行难” 步入“快车道”

2017年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市中级法院调研民事执行工作。(金若逸 摄)
图为工作人员展示“宁波移动微法院”。(市中级法院供图)

    记者 张昊 通讯员 王琼硕 

    今年6月起,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在宁波受到信用惩戒,“老赖”无处可赖;今年8月,发源于宁波的“移动微法院”全国版上线试运行,打开手机就能视频连线执行现场;自一对痛失爱女的老夫妇领取全国首笔司法援助保险金以来,宁波有19件“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人顺利拿到司法援助保险金,理赔金额累计106.4万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宁波的执行工作攻坚克难取得良好成效。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有人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难于攀蜀道”。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解决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的监督重点,今年更是被摆上了突出的位置。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活动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行动,狠抓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有进步,市人大监督工作有成效。攻坚“执行难”,正在步入“快车道”。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督查 提供动力促决胜

    “从我市法院的报告来看,宁波的执行工作很多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建议进一步优化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多方支持,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形成执行的强大合力。” 

    今年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监督和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社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全国性行动,三年见分晓。请内司委继续跟踪关注,务请中院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擦亮品牌,使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中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对接,系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分析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认真拟定专题监督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积极行动,赴市中级法院和相关基层法院开展调查和研究,听取基层法院、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和人大代表、律师、企业负责人、一线执行干警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民事执行工作中执行质效、审执兼顾、力量配置、执行措施、联动配合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共同探索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同时,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加大对民事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氛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招社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关键时刻听取专题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将为决战决胜提供强大动力。”

    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活动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行动,狠抓管理,民事执行各项工作有了新的推进。

    市中级法院坚持靶向管理补短板,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大力解决“信息节点录入不全、限制高消费措施使用滞后、终本案件不规范、执行款超期发放”等问题。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案件全流程合规无差错。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枢纽作用,做到实体化运作,实现了执行管理、执行指挥和执行协调“三统一”,案件督办、案款发放、事项委托等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市中级法院还着力发挥指导监督职能,对反映的消极拖延执行、乱执行,穷尽手段不够到位等问题,通过严管期限、严管节点、严管终本,全面修正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有效规避外部执行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4月份以来,累计实施执行监督15件,提级执行3件,指定执行4件,协同执行5件,较好地解决了一批“骨头案”、复杂案。

    结合工作实际,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关于办理最高法院督办事项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等六项规定。制度实施以来,对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涉执申诉案件和涉党政机关案件的办理,程序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情况更加明了,并与终本案件管理等制度有机衔接,构成较为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为第三方评估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依法行权凝聚合力 助推解决“执行难”

    依法行权聚合力,助推解决“执行难”。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不仅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改变了法院“孤军作战”的局面,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形成了执行工作强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发现,我市执行工作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还需加大,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全市法院作为民事执行工作的主要职能主体,要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执行流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开展智慧执行、智能执行,提高执行效率。构建完善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电话预约、“宁波移动微法院”等多渠道沟通平台,畅通与当事人的交流。要完善立、审、执兼顾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机制,增强法院内部执行工作合力。围绕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开展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办案流程、终本案件、信访案件、执行案款和事项委托等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执行不公等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还建议法院与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有效合作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增强执行工作外部合力。各部门加快构建各类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夯实执行工作信息化基础。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全社会构建完善重诚信、守信用的法治体系,真正确立司法权威。加大拒执犯罪惩处力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加强外部协作与内部联合,结合工作实践,细化办案标准,完善程序衔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加深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尊重法院生效裁判、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争取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支持。

    执行工作敢为人先 攻坚取得新进展

    市人大常委会长期重视法院执行工作,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着眼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对打造诚信社会的内在要求,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初步建立。

    此后,市中级法院开通“移动微法院”方便当事人与法院信息交流,并在全国率先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信息纳入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全国唯一试点法院开展司法援助保险工作;在省内率先实现对全大市范围内房地产网络实时查询……

    敢为人先、精准攻坚,让宁波执行工作的不少方面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

    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宁波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87633件,旧存加新收共196104件,已结案179134件,未结案16970件,结案率为91.35%,执行到位金额449.25亿元。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督查活动持续推进,全市法院系统举旗亮剑,冲锋在前,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今年1月,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宁波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8月,移动微法院推出全国版并上线试运行。9月,移动微法院在全省法院正式推广。

    在执行案件中,“宁波移动微法院”可以将14项重要执行节点信息自动推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随时联系法官、提供财产线索,还能视频连线执行现场,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执行信息不对称、执行法官难找等痛点。

    今年5月,余姚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称,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正在余姚某商店内。干警立即前往现场将周某抓获。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则通过移动微法院的视频连线功能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并与被执行人在线达成执行和解。当晚,周某的家人就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自“宁波移动微法院”与执行办案系统全面打通以来,进入移动微法院的执行案件已达27929件,向当事人推送节点信息、互动交流、送达等40余万条,市中级法院执行信访数量从去年1月至9月的528人次下降到今年1月至9月的249人次。

    ——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步步难行、招摇不了”。今年5月29日,宁波市信用办发布了《宁波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2018行动方案》,也就是从6月起,在浙江高院及市中级法院的支持下,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信息将正式向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放,并实时共享。宁波的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将对全国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约束,在全国尚属首创。

    这就意味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在宁波地区参与各类经济社会活动时,将受到宁波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审管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40家单位设定的信用惩戒,具体包括:限制公积金贷款、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创业就业等领域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行政许可和享受行政审批便利化措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实施税务领域重点监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宇说:“我市信用联合惩戒的对象扩大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宁波信用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狭路相逢勇者胜,勇者相逢智者胜。”决胜执行难,就必须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才能让猖狂的“老赖”们感受到“痛”,从而自动履行判决、裁定。今年7月,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近十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20余万名网友通过新浪、微赞等直播平台观看了发布会。 

    引人瞩目的是,新闻发布会从一场拒执罪庭审观摩开始。46名被宁波法院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全市各拘留所远程观看了庭审直播。

    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人马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2月24日,海曙法院判决马某向王某归还借款2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马某将登记在其另一身份证名下的位于江北区的一套房产私自转让给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导致海曙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今年6月,马某至海曙法院投案,次日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海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结合其自首情节,当庭宣判马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要打七寸处。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全市法院整合刑事审判资源,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协作指导机制,全市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刹住“老赖”的气焰。

    对于拒执犯罪,全市法院将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并定期组织集中宣判,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果。市中级法院还将继续强化拒执犯罪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配合,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的大格局。

    ——对涉及民生的执行不能案件,市中级法院也积极有所作为。市中级法院与宁波市财政局、金融办、宁波保监局,借助宁波保险创新的有关政策,积极探索试行司法援助保险制度。2017年12月26日,市中级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司法援助保险合同,这是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项目。在这个保险项目中,投保人是市中级法院,投保费由财政支付,受益人是部分申请执行人。具体而言,从今年1月起,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市中级法院穷尽手段,发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今年1月15日,保险公司向宁波一对老夫妇发放了全国首笔司法援助保险金。这对老夫妇的女儿被害,被告人赔偿款不能全额执行到位。考虑到老夫妇生活困难,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的决定。同时,借助司法援助保险机制,老夫妇又从保险公司领到了7.2万元的保险金。目前,已有19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总共领取到了106.4万元的司法援助保险金。今年年底前,司法援助保险制度将在全市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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