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舜毕)昨天上午,宁波海事法院新闻发布厅,全省首份水上交通安全与纠纷处理情况白皮书发布。通报显示,近5年来全省水上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一般等级以上事故数、沉船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相继落户,海上经济活动更加频繁,海上事故防范与纠纷化解的任务更加艰巨。白皮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浙江沿海水域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509件,其中较大等级事故65件、重大等级事故25件,直接经济损失约3.8亿元。5年间,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因水上事故引发的各类海事纠纷1541件,其中事故发生在浙江沿海水域的纠纷1170件,立案标的约17亿元。 白皮书对浙江沿海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和海事纠纷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结果显示,在浙江沿海水域水上事故引发的16类海事纠纷中,收案前三的为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海事债权确权纠纷、船舶碰撞和触碰损害责任纠纷,合计占比77.52%。突出表现出的亟须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主要有在非正式规划锚地锚泊应谨慎选择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人为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需引起重视、海上应急处置与应急防备的索赔机制有待理顺等。 据悉,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通力协作,制定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妥善处置了民船撞坏军事设施、海上无主船舶依法处置、不明沉船阻碍军事航道清理等新类型案件,有效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