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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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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 2019年监督工作建议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扩大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监督工作建议议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议题的范围。可以就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和落实政策,开展工作,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提出建议议题。监督工作建议议题应当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建议议题的基本要素。监督工作建议议题应当写明议题的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三、提交建议议题的方式。监督工作建议议题可以采取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采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 邮政编码:315066;联系电话:89182982;传真:55881668。电子邮箱:nbrdzhc@126.com。宁波人大网:www.nbrd.gov.cn(意见征求栏目)。

    四、征集建议议题的截止日期。公开征集监督工作建议议题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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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