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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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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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争抚养权 法官细心解心结

    李某今年37岁,2007年与胡某结婚,两人共生育了3个孩子。之后,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4年底,李某与胡某分居。其间,孩子一直由丈夫胡某抚养。今年3月,李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其中一个双胞胎女儿的抚养权,获得法院的支持。但判决生效后,胡某不愿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如何执行此案成了难题,因为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宁海法院的法官上门协调,并从两人争吵的语气中感受到双方对孩子的爱护。为此,法官立即制止双方的争执,对胡某进行劝说和教育,阐明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希望他努力为子女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胡某最终打开了心结,同意将女儿交由李某抚养。更让执行法官意外的是,考虑到双胞胎女儿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成长,胡某愿意让另一个女儿也一同跟随李某生活。

    【说法】

    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视等有关案件的执行,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执行案,很难采用强制手段,否则,不但容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甚至可能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执行此类案件应尽可能采取软的手法,以调解为主。作为父母,在面对此类纠纷时,也应多从孩子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双方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份完整的爱。

    (郑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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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