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近日,云南省文山市出台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对市民养狗作出制度性规定,其中有一条说,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点至22点禁止遛犬。此规定引起争议。 媒体把这则养狗规定称为“史上最严养狗令”,这是真的。就以遛狗而言,这里的规定就太严格了:时间上规定7点至22点禁止遛犬,这就是说,市民要遛狗必须在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之间,那就要开夜工、打早工,而不能在大白天进行了。至于狗绳的长度限制1米,应该也是全国最短的狗绳了。 对遛狗者规定狗绳长度,确实很有必要。从实践上说,狗绳长度需要一个指标。我们知道,狗绳的作用是为了在遛狗时,既让狗获得自由,又在主人的可控范围内,不至于侵害和骚扰其他市民,这就需要一个合理的长度。太长了,对狗的控制作用减弱,就等于不加控制,有安全隐患;而狗绳太短,显然也是难以操作的。 从法律上说,政府规定了狗绳的长度,也就是明确了权利和责任的边界。根据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方可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遛狗者的狗绳长度符合规定,就可以排除遛狗者的责任,从而在事故后免除或减轻处罚;反之则无法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 正因为如此,许多城市出台的养狗规定明确了狗绳的长度,这标志着立法趋于精细,通过细致的条文增强法规的操作性。但在狗绳的长度上,各地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从网上查到,有个地方的公安部门规定狗绳长度“不超过3米”,算是全国最长狗绳了;而大多数城市规定的狗绳长度在2米以内,如长沙市;还有如南京、济南等地规定狗绳长度不超过1.5米;现在文山市又夺得了“全国最短狗绳”了,长度限制在1米。 本着既便于遛狗活动,又便于控制的原则,我觉得1.5米到2米是一个合适的长度;3米似乎太长了,不便于控制;而1米又似乎太短了,简直无法操作。 怎样确定狗绳的长度?为什么说1米太短了?狗绳的长度和人与狗的距离不是一回事。我们说,要求遛狗者与狗的距离不超过1米是可以的,但狗绳的长度可能需要超过1米。计算狗绳长度的最短距离,应该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狗的高度,二是遛狗者的身材高度,三是狗与人的距离。当狗绳只有1米时,如果是一个身高1.8米的遛狗者在遛一只身高只有30厘米的小狗,尽管狗与人之间是“零距离”,从遛狗人的手到狗的身子的距离也不止1米,这就让遛狗无法操作了。可见,狗绳最长1米是不合情理的,最终恐怕很难落实。 狗绳的长度该如何确定,标准制订还是要科学、民主,而不能拍脑袋、走极端。狗绳1米的规定似乎不符合立法程序,也缺乏科学精神。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体现的是立法者的严谨——规定一旦出台,大家就要遵守,还要保持敬畏、谦恭的态度,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大意。这才是立法者应有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