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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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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噪声扰民、毁坏绿化、野蛮装修、霸道停车、高空抛物、违法养大型犬……居民小区里的这些“鸡毛蒜皮”小事我们司空见惯,邻里关系出现问题或发生矛盾时一般都找社区居委会解决,但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当有些调解没有作用时,只能靠执法部门来解决。而什么问题找哪个部门,不少居民群众并非很清楚。

    江北区实施的小区“执法清单”有两大好处:一是厘清了执法部门的责任“边界”。过去有种说法,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了一个问题,现在这种情况没有了,但执法机关之间权责交错、多头执法、工作落不了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不同执法者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可能不同,也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扯皮、推诿等情况。“执法清单”明确告诉群众“什么事情应该找哪个部门”“谁执法谁负责”。二是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让居民清楚地认识到某些“鸡毛蒜皮”之事的性质。正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任旗峰说的那样,有些居民是因为长期的生活习惯所致,并没有觉得一些类似堆放杂物、破坏绿化的事情是违法的,“执法清单”的实施等于给广大居民上了一堂普法课。

    “鸡毛蒜皮”的事,说是小事,其实也不是小事,对于老百姓而言,这可都是天大的事情。“小事”处理不好,会从量变演化到质变,到时,“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可能影响社会的大和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很多惨祸,最初往往由“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

    “执法清单”是从解决居民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入手,最终达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的。所以我以为,江北区实施的小区“执法清单”是值得推广的。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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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