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廖鑫)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我市日前印发了《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力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做到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今年以来,我市确立了“宁波80”总体改革目标,即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和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的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小型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 改革试点覆盖了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政府投资二次装修改造类、政府投资综合整治类、老旧小区整治类项目等,形成了符合群众、企业需要的“5+N”项目类型。在办理事项上,既包括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又覆盖施工图审查、不动产测绘备案、供水、供热、供气等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 《意见(试行)》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共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8项,下放23项,合并39项,转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6项,调整时序12项,告知承诺制14项;完成18个区域能评、30个区域环评和全市所有区县(市)沉降区地质灾害分区评估;实现了通过“一个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审批阶段在网上办到底的目标。 根据《意见(试行)》,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申请材料由298项精简至100项,精简材料占比66.4%,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08天压缩至73天,压缩时间占比64.9%;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材料由273项精简至100项,精简材料占比63.4%,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72天压缩至52天,压缩时间占比69.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最终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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