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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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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村互助保险 走“稳”创新路

    本报讯(记者金鹭 通讯员马伟强 曹石磊)前不久,慈溪市龙山镇龙头场村村民厉一高家中的煤气瓶起火,厨房被烧毁,他母亲的手也被烧伤。因他投保了家庭财产和意外伤害两个互助险种,互助社马上组织专业保险人员进行现场定损。很快,1万元的赔偿款就打到了厉一高的账户上。作为中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农业保险互助联社的保险覆盖面已达到82%,其中龙头场村的参保率已经达到了100%。这是记者近日从2018慈溪农村相互保险发展现场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宁波从2011年开始进行保险互助社试点工作,在慈溪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七年来,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一个村,扩展到9个村,并成立了慈溪市龙山镇农业保险互助联社,实现试点从村级向镇级扩容。

    农村保险互助社以村民互助共济为理念,借助相互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身份合一的特点,形成农民自主管理、低成本、便捷高效的农村基层保险新模式。农民通过缴纳保费成为互助社社员,享受互助社提供的保险服务。同时,地方政府对农村保险互助试点给予财政支持,并承担最终风险处置责任。

    今年,互助社引入众惠相互作为第三方机构对保险互助社试点进行深化改革,互助社试点又迈上了新台阶。截至10月底,保险互助社累计实现保险收入387.89万元,保险覆盖面提升至82%,累计赔付案件达835件,充分发挥了相互保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精神,并受到试点地村民的广泛好评。

    互助社社长孙海良在采访中介绍,在今年“7·6特大暴雨灾害”中,互助社查勘、理赔范围进一步扩大,为龙山所村、邱王村、东门外村、龙头场村、金岙村等5个村的250余户农户理赔近10万元。在这一过程中,村民对相互保险的优势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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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