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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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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为民营经济 发展护航

我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连日来我市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去年,宁波某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约交付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引发多起诉讼,其中18起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奔赴象山,一方面安抚业主情绪,另一方面督促置业公司做好资金回笼等工作。最终这批案件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向法院送来了锦旗,实现“双赢”。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出台23条举措,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诚信环境、服务环境、和谐环境6个方面入手,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立足审判的基础上,我市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已累计走访企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等980余次,收集到意见建议500余条。

    今年5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市信用办发布《宁波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2018行动方案》,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在宁波地区参与各类经济社会活动时,将受到市住建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0家单位设定的信用惩戒。这一全国首创的做法,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信用环境。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还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对于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最大限度盘活生产要素,积极帮助民营企业重返市场、转型升级。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已促成32家企业完成重整,盘活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价值133.86亿元,有力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绿水青山”。精准、有效的司法保障,有力助推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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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