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宁波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党支部书记、离休干部林黎同志(原行政17级,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11月1日逝世,享年88岁。 林黎同志1930年12月出生在浙江宁波,194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7月至1950年7月进胶东军区军政干校四大队十八中队、华东军政大学山东分校四大队十五中队任学员;1950年7月至1953年10月先后在济南警备司令部物清委、步兵九十七师四团、山东军区警卫团任练习员、给养员;1953年10月至1954年11月在山东军区警卫团步兵一营六连任管理排长;1954年11月至1971年8月先后在山东军区训练二团、东海舰队训练团任司务长、营房会计、助理员、装备股长;1971年8月至1974年7月在东海舰队教导团六队任副队长;1974年7月至1979年11月先后在东海舰队训练团四大队、三大队任副大队长;1979年11月至1980年2月转业进宁波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0年2月至1990年12月任宁波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队(第三工程处)党支部书记;1990年12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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