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首尔11月29日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就两起二战时期遭日本强征韩国劳工的索赔案作出判决,支持韩国法院此前要求日本企业三菱重工赔偿韩国劳工的裁定。 在一起案件中,原告方提出1944年在三菱设于名古屋的飞机工厂工作,但没有获得劳务报酬。原告说,当时受到学校校长欺骗,加入相关女性务工组织,原以为可以获得高额报酬。原告中包括4名女性受害者和一名受害者的家属。 原告先是在日本提起诉讼但未获支持,随后于2012年在韩国提出起诉,先后在两个级别的法院胜诉。大法院29日维持之前的裁定,判处三菱向每名原告赔偿1亿到1.5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09美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6名受害者提出1944年他们在三菱设于广岛的军火和造船厂被迫无偿工作。大法院29日判决,三菱向每名原告赔偿8000万韩元。 韩国大法院的裁定再次引起日本政府不满。据韩国媒体报道,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当天发表声明,称韩方裁决结果令人遗憾、无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