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低保标准从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宁波市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一直位居全省前列,让困难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今年,宁波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无疑体现了社会保障政策的成熟与政府蕴含的民生情怀。 对于困难群众来说,低保金是最后一道生活保障。低保政策的意义在于保障困难群众吃饱、穿暖的基本生活权利。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虽然每人每月增加几十元,但对困难家庭来说,这些小钱却不算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将会帮助困难群体充实好米袋子,感知救助政策的细腻和暖意。 近年来,国内居民人均收入等各项指标的不断攀升,说明经济发展带动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乡低保人群只是维持着最低的生活水平,与“人均”水平相去尚远。从这个意义上看,在重视人均财富提高的同时,把发展的目光关注到“人均”以下的人群很重要,政府要穷尽管理智慧,通过“有形之手”的作用,帮助人均以下的困难群众得到基本的保障,让贫困人口与其他居民共享发展进步的成果。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关心和加紧解决离群众最近的疾苦,是为民谋福、为民服务的切入点。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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