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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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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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不幸,何不让自己的不幸成为他人的‘幸运’”

象山一家四口同签器官捐献书

蔡金会一家四口签了器官捐献志愿书。(洪笑然 摄)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 洪笑然 洪秀芳)夫妇俩、两个女儿,一家四口同时签下中国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这几天,象山茅洋乡溪口村村民蔡金会一家人的爱心行动在当地广为传播,人们无不交口称赞。

    在茅洋乡溪口村,蔡金会、苗培凤夫妇的为人有口皆碑。在女儿蔡梦芝、蔡梦洁姐妹俩眼里,父母更是一对模范夫妻。打小,父母就教育两个女儿:“做人一定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姐妹俩一直践行着父母的教诲。

    现在姐姐蔡梦芝已是当地一位数学老师,课后,她经常召集家庭贫困的学生,免费为他们补习;周末,她常常组织志愿者一起上门给孤寡老人送温暖。妹妹蔡梦洁活泼可爱,平时热心公益。2017年初,蔡梦洁通过招募加入了象山雄鹰应急救援队。为了做好救援工作,一年多时间里她先后考取无人机操作证、摩托艇驾驶证、红十字救护员证、救护师资格证。因为平时有自己的工作,队里还有外出救援的任务,这一张张证书背后,都是蔡梦洁的艰辛付出。二十五六岁,正是女孩子爱美追梦的年纪,她却时常为了救人上山下海。“有一股力量在鞭策着我。加入救援队后,见证了不少生死和悲剧,我就觉得需要有人去做这些事,去普及知识,把悲剧杜绝在根源。我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她说。

    登记器官捐献,一开始也是蔡梦洁的主意。前些年,通过网络、电视等渠道,她对器官捐献有了初步的认识,成为红十字会的救护讲师以后,她对器官捐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萌生了器官捐献的想法。“如果走完这一生或者遭遇了什么不幸,何不留下有用的东西,让自己的不幸成为他人的‘幸运’。”由于签订志愿书必须征得家人的同意,11月底,蔡梦洁先找到了蔡金会。“爸,我想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说这话时,蔡梦洁内心其实有些忐忑。她想,尽管家人一向支持自己的公益事业,但是受传统观念影响,父母也许会不同意自己捐献器官。可出乎她意料的是,父亲问清原委后不但没有阻拦,居然还开心地说:“我也跟你一起去登记,等你妈回来再拉上她。”更让蔡梦洁惊喜的是,原本是她一人志愿捐献器官,可等到12月1日那天前往县红十字会签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却变成了一家四口。

    据象山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自2012年开始,该县共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78人,但是全家都愿意无偿捐献器官和眼角膜的家庭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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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