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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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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许诺更需年底兑现

    叶金福

    近日,笔者老家的村两委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今年年初许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提前验收,村民们对村干部年初的许诺现已兑现表示满意。村干部说,既然年初向村民作了许诺,就一定要想方设法兑现。听了村干部的话,笔者不禁为该村干部能及时兑现年初的许诺叫好。

    近年来,有不少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习惯于年初安排工作时,许诺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要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应该说,年初许诺后,绝大多数能信守诺言,但也有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把年初许诺办几件实事当作“套话”,甚至于随意许诺,没有真正把办实事的工作落到实处。结果,有的年初许诺为民办十件实事,年底却只办成了四五件;有的地方把为民办实事办成了“形象工程”,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实惠;更有甚者,办实事成了“空头支票”,最终不了了之。

    俗话说:“言必信,行必果。”既然许诺了,便应一诺千金、信守承诺。倘若言而无信,承诺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眼下,一年又将结束。笔者衷心地希望各地各级部门认真梳理一下年初的许诺,看看自己曾向群众许下的诺言有没有兑现?没有兑现的,要查明原因,分析得失,及时向群众做个交代。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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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