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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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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

“闭环”模式:磨砺人大监督利剑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君汇矿业有限公司(朱勤锋 摄)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中策亿特电子有限公司(朱勤锋 摄)

    记者 张 昊         

    26票满意,8票基本满意——10月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研究处理贯彻实施《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满意度投出庄重一票,过半数的满意票定格了最终测评结果——“满意”。

    从一年多前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选题,组织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形成清单式的审议意见,到市政府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逐一落实,再到今年进行跟踪检查“回头看”,进行满意度测评“销号”,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升行权履职整体效能,通过创新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形成了确定选题、组织实施、报告问题、强化审议、跟踪问效、向社会公开的“闭环”监督新模式,取得积极的监督成效,从制度层面加大了人大监督的力度,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

    “治气”记

    ——一个“闭环”监督创新样本

    一份“意见清单”

    保卫蓝天白云,守卫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历来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线之一。大气又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2017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工作“微创新”,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启动了“闭环”监督工作的探索。

    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主要检查2016年条例施行以来,条例中“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情况”等12项强制性规定的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余红艺主任为组长、胡谟敦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进入前期调研和动员部署阶段,条例实施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贯彻条例的情况汇报。接着是实地视察,执法检查组赴北仑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区县(市)自行检查,提供书面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俞进表示,检查中,我们着力优化视察内容。紧扣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列出可对照可检验可追溯的12方面视察内容,并编印成册,使视察活动充分体现依法规范、精简高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0月下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提交的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此次,执法检查组探索执法检查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条款对照式报告的“双报告制”,综合性报告侧重于宏观、整体地反映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要条款对照式报告侧重于具体、局部地反映条例执行情况,并首次逐条附上执法检查组评估意见。

    经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小区餐饮油烟防治、扬尘治理等重点问题,向政府开出了10条“意见清单”。

    俞进表示,此次审议最大的创新在于首次采取了“清单制”,工作要求和整改目标以简洁、具体、清晰、明确的清单条目形式逐条表述,要求政府逐项整改、逐件落实。

    一份“整改清单”

    整改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是敷衍应付的“假改虚改”,还是动真碰硬的“真改实改”。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10条审议意见。市政府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作了研究梳理和部署落实,并对照10条审议意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整改计划表,责任分解到部门、具体到人。审议意见办理期间,政府每月向常委会报送办理情况和进度,实质性推进整改落实。今年3月,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对每条审议意见都作了办理情况说明,提出下一步对策举措。

    对于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同样要求条目式对照审议意见清单逐条回应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10月24日,市政府再次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一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严”字托底、“实”字当头,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宁波的环境空气质量。

    经过一年的努力,有些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控制进入稳定达标阶段;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从去年的1.6%提高到2.17%;印发了《宁波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

    有些工作在稳步推进之中,如加快推进了《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拟对建成区内严重污染大气项目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退出计划等。

    一份“销号清单”

    对监督工作而言,“回头看”的力度有多大,“向前走”的力度就有多大。今年9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开展监督,重点对去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回头看”,持续助推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据检查了解,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制度,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85.2%,较2013年提高9.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7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31.5%;灰霾日38天,较2013年减少100天。今年1月至9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8%,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居第17位。

    10月24日至26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关于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市政府的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报告作为一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还是第一次。同样属首创的,还有以满意度测评进行“销号”。

    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的总体评价和逐项评价。

    满意度测评结果清单就是此轮次监督的“销号清单”。满意、基本满意的,予以销号。不满意的,不予销号,列入挂号监督单。

    投票结果显示,总体测评结果为满意,其中对环境质量限期达标、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善等2项测评结果为满意,对小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等8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没有出现不满意的情况。

    俞进说,如果有不满意的内容,则将以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监督推进。同时,引入挂号问题第三方评估论证机制,客观理性科学地处置一时难以破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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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