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命的陈晓明等2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或发电子邮件,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人事选举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9182046(节假日值班电话:89182119);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政编码:315066;电子邮箱:nbdbgw@126.com。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电、来信或发电子邮件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12月11日起至12月17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拟提拔任命人员公示名单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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