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遗余力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们为此叫好。同时,也为越来越多的甬城市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共利益而点赞。 过去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些企业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对周边土壤、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和资源损害,而在对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理时,要么一罚了之,要么追究法律责任一判了之。但老百姓对此不是很满意。对老百姓来说,关心的不是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罚了多少、判了多少,而是我生活的被污染的土地什么时候被修复,我居住地方的黑臭河什么时候变清澈。现在有了公益诉讼,有了检察机关这个诉讼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仅要被罚,还要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公益诉讼是个新生事物,涉及方方面面,公众对其有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公益诉讼又不仅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正像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的那样,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等缺一不可。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才能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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