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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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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 二○一八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据新华社南京12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13日上午在南京隆重举行2018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并讲话。

    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纪念馆集会广场庄严肃穆,现场国旗下半旗。广场西侧的“灾难墙”上,灰黑的底色映衬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14个白色大字。8000余名各界代表胸前佩戴白花,静静肃立。解放军仪仗大队18名礼兵齐步行进至公祭台两侧伫立。

    10时整,公祭仪式开始。军乐团演奏《义勇军进行曲》,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全场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同一时间,公祭现场和南京全城拉响防空警报,汽车停驶鸣笛,行人就地默哀。

    默哀毕,在军乐团演奏的《国家公祭献曲》的旋律中,解放军仪仗大队礼兵将8个花圈敬献于公祭台上。

    之后,王晨发表讲话。

    王晨讲话后,81名南京市青少年代表宣读《和平宣言》,6名社会各界代表撞响“和平大钟”。伴随着3声深沉的钟声,3000只和平鸽展翅高飞,寄托着中华民族对死难者的追思和对和平的无限期许。

    国务委员王勇主持公祭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正伟和中央军委委员张升民出席。

    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战士老同志代表,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东部战区、江苏省、南京市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港澳台同胞代表,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同胞亲属代表,国内外相关主题纪念(博物)馆代表,国内有关高校和智库专家代表,中日韩宗教界代表,驻宁部队官兵代表,江苏省各界群众代表等参加公祭仪式。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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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