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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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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测中心,当好环境保护的“哨兵”

很多市民每天必看的空气质量状况就出自这里

    记者 冯瑄 通讯员 陈晓众 

    很多市民可能都会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看天气预报时,会顺便浏览下当天的空气质量状况。遇到污染严重的天气,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出门或者出门戴上防护工具。那么,每天的空气质量状况是谁在监测并发布出来的呢?昨天,记者走进了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它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哨兵”,而很多市民每天必看的空气质量状况就是出自这里。

    早在多年前,“灰霾”污染日益加重,大气环境呈现复合性污染,PM2.5也随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做好我市新的环境空气标准实施工作,提前实行新环境空气标准,提升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市环境监测中心在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等情况下,勇于开拓创新,逐一突破。

    2012年,国家推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并把新标准的实施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予以落实,要求长三角区域城市率先完成PM2.5监测网络建设。为此,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主任周军和同事们协同配合,对我市所有的大气自动监测站摸底调查,对站房改造、仪器选型、方法确认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新标准要求高,借鉴经验缺乏的情况下,监测中心大气室的同志积极开拓创新,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市大气环境PM2.5监测的技术体系。

    2012年5月底,短短3个月内,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全省乃至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我市的PM2.5监测网络建设。

    2012年下半年起,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信息实时化需求愈发强烈,国家也要求各个城市在当年11月完成PM2.5实时数据及AQI日报。同样在周军和同事们的努力下,2012年8月24日,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其实,空气质量状况的监测和发布只是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众多职能中的一小部分。该中心副书记叶文波介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6年,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二级站。“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说清宁波市的污染源状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和潜在的环境风险,为环境决策、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服务。”

    对市民来说,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最大职能就是定期进行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包括地表水、环境空气、降水、生物、噪声、辐射等常规监测;负责污染源监督监测,包括排污收费监测、排污申报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环保设施效果测试、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

    2013年6月,镇海某石化企业发生“乙烯跳车”事故,出现明显的黑烟、火光等情况。

    事故发生后,镇海区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告知此次故障没有发生乙烯泄漏,对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但舆论依然在发酵。当天晚上7点,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周军接到命令,立即赶赴现场,对厂界周边和附近居民点环境开展监测,用了近3个小时最终完成了监测任务。

    为了尽快消除民众的误解,市环境监测中心在深夜12时发布了事故简报,公布了所有的监测数据,声明该事故中未有乙烯泄漏,各敏感点未检出特征有机污染物,但噪声对公众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公布的信息比较全面、透彻,舆论渐渐平息了。

    近年来,市环境监测中心充分发挥监测职能。根据“8.11”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任务,中心相继完成了余姚江城山渡自动站、奉化江方桥自动站、余姚市横河自动站等3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以及省空气背景自动监测站奉化滕头村站的建设,可向省中心、国家总站上报准确有效的实时监测数据;完成了省“8.11”工程相关的35个建制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地1万余个监测数据的上报工作,目前我市已经有14个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

    为了做好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监测中心还专门成立了“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年度“减排”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数据上报以及污染源在线装置比对工作。该中心所涉及的监测对象包括全市的排污重点企业,以及省控、国控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海污染源企业和直排入海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监测率99%以上。

    此外,监测中心还积极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信访监测、应急监测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实现了“准、快、全”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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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